| 索引号 | 620721126/2026-00052 | 发文字号 | 甘资字〔2026〕18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务中心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4-22 10:30:00 | 是否有效 |
各市州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管分局、税务局、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新区分局:
现将《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
2026年4月16日
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相关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扎实推进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落实落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于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通过机制创新、流程再造、环节优化、资源统筹、数据共享、系统对接和安全防控等方式,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进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力争2026年6月底,全省所有不动产登记线下窗口办理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功能模块,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在完成贷款审批、税费核缴基础上,确保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大幅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采取省级统筹方式实现,系统升级、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均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各市州、兰州新区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一)开展工作调研
采用书面调研、实地走访、意见征集、集体研究等方式充分了解企业、部门和市州需求,全面梳理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流程,了解各部门相关工作各环节详细情况。调研各部门系统平台现有运行情况,数据汇集及共享应用情况。(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甘肃金融监管局,完成时限:4月上旬)
(二)制定工作标准
确定具体工作流程、材料清单、办事指南以及数据共享标准,构建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标准体系,汇总形成全省统一的标准对接规范,协同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完成时限:4月中旬)
(三)完成平台升级
1.完成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系统设计及功能开发,优化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现有办事流程,统一接口标准,做好部门共享数据接入准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完成时限:5月上旬)
2.核验企业代理人身份信息、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共享营业执照电子证照。优化“不动产登记+抵押”“不动产登记+缴税”模块功能,共享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或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完成时限:5月上旬)
(四)积极推行应用
各地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通过重构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缴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兰州市、天水市、嘉峪关市、武威市、酒泉市试点线上业务办理,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优化,6月底全省线上线下全面推行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业务。(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各市州自然资源局、税务局、政务大厅,完成时限:6月底)
(五)创新服务措施
1.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各地政务大厅依托涉企不动产登记专窗,在同一窗口完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证书领取等全部事项。合并登记、抵押、缴税的共性材料,及时共享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避免重复提交。积极实行简易办税,切实提高效率。已有核税评估价格的,税务部门要及时核税并推送完税信息,缺少评估价格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落实不动产登记费减免政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诺后,免收登记费。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政务服务。完善矿业权登记业务流程,支撑矿业权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场景化改造。(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深化新技术实践应用。积极推进电子签章的全流程应用,推广使用电子买卖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在税务申报、贷款审批中,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探索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优化智能问答等功能,为企业提供智能导办、表单预填、材料免提交等服务。推进地籍图信息在线查询,企业或个人可线上便捷查询名下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拓展惠企政策。将“带押过户”服务从个人拓展到企业,从住宅拓展到工商业等各类不动产,积极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行预告登记,将预告登记结果作为银行审批、放贷依据,维护交易和金融安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甘肃金融监管局,各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职责分工
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对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指导督促,推动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省公安厅核验企业代理人身份信息。省市场监管局核验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共享营业执照电子证照。省税务局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实时共享完税信息,督促办税机关进一步压缩时间,提高登记税务联办效率。甘肃金融监管局统筹指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效办理涉企抵押贷款审批,持续推动银行金融系统与登记系统直连。省大数据中心指导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进驻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四、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业务联动,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协同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宣传推广、政策解读等工作,严守信息安全底线,积极探索扩展其他业务场景,切实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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