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
解读链接:关于《肃南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肃南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肃南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政府储备土地对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服务和保障能力,结合肃南县实际,特此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合理确定土地储备面积,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落实土地储备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城市民生工程,公益性事业、重大项目等急需建设用地的保障能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紧扣肃南县“十四五”规划用地需求,综合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年度实施目标任务,指导具体储备工作。
(二)坚持以供定储。综合考虑肃南县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项目建设土地需求,以土地供应为目标,合理确定年度储备土地规模,保障年度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三)坚持节约集约。优化供应结构,盘活存量用地,加大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坚持协调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优化土地储备开发的空间格局,加快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优先储备项目成型地块,加大重大产业类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民生类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三、期限及范围
(一)计划期限。肃南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编制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计划范围。肃南县辖区范围内全部拟收储土地。
四、计划内容
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是指对土地储备的总量、结构做出的统筹安排。
(一)储备土地总量。肃南县2023-2025年计划土地储备总面积1647.2925公顷。其中,2023年计划储备828.7303公顷,2024年计划储备471.6143公顷,2025年计划储备346.9479公顷。
(二)储备土地结构。从结构来看,本次三年滚动计划商服用地储备总面积为9.9081公顷,占总面积的0.6%。其中:2023年3.198公顷,2024年1.058公顷,2025年5.6521公顷;住宅用地储备总面积为5.5494公顷,占总面积的0.34%。其中:2023年1.9112公顷,2024年0.45公顷,2025年3.188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储备总面积为1220.1273公顷,占总面积的74.07%。其中:2023年740.8269公顷,2024年454.8946公顷,2025年24.405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储备总面积为47.4424公顷,占总面积的2.88%。其中:2023年17.3034公顷,2024年15.2117公顷,2025年14.9273公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加快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之间要及时主动衔接,互通办理结果,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土地储备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将土地收储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征地补偿、报批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三)强化招商引资。县招商服务中心、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聚焦产业招大引强,强化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招商,加强招商引资与储备计划之间的对接,引入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四)强化土地征收和供应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储备计划,及时组织土地报批、征收和供应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自然资源局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抓好计划落实,及时调整储备和供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