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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肃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28 16:0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3-00011 发文字号 肃政办发〔2022〕1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28 16:05: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关于《肃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的解读


乡(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按照张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张管发〔2022〕63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肃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予印发,并就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修订内容

删除了数据中心机房报表中“其他能源消费量”指标;增设了“太阳能光电系统发电量”指标;将“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一步明确了建筑面积、用能人数、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指标解释。

二、有关要求

(一)各乡(),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有关报表的填报周期、报送方式及时限等。同时,要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加强对尚未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公共机构的指导和督促,将所辖(属)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二)各乡(),县直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对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节能报表系统登录:http://sjzbny.ggj.gov.cn/login,用户名是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abc123456

联系人:安茜电话:0936-6122421  13993633562

附件:1.肃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2.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

点击查看: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