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肃南县支行2022年肃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人民银行肃南县支行制定的《2022年肃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肃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事业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经济的力度,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结合全县金融信贷运行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货币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三新一高”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二、总体要求
2022年肃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和兰州、张掖中心支行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努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金融支持。
三、预期目标
2022年全县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牧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结合今年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全县金融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确定2022年肃南县信贷增长的目标是:全年贷款增速力争保持在7%以上,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5%。
四、工作重点
(一)提升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实现稳增长。加大信贷调节力度,建立信贷投放监测工作制度,确保全年贷款保持合理增速、信贷规划零偏离。指导银行机构围绕辖内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工程融资需求,及早做好信贷规划,建立信贷准入白名单制度,督促金融机构对名单企业在授信管理、贷款利率、审批流程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开展银行业信贷服务效果评价工作,对贷款整体增速缓慢、支持普惠小微力度不足的金融机构,采取定期通报、约谈、综合评价等手段,督促其主动作为,提升支持力度。
(二)提升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效果,做好两项直达工具到期后的平稳接续转换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督导,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发挥好支农、支小再贷款低成本资金撬动作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完善融资配套措施。继续加大现场督导工作力度,督促农合机构加大再贷款使用量,力争全年再贷款使用量不低于去年水平,持续健全利率市场化形成和传导机制。
(三)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认真落实《张掖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张政办发〔2022〕8号) 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2022年张掖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44号)要求,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层次金融需求,加大金融支持,提升金融服务,发挥好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导向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聚焦县域特色农牧业、清洁能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的信贷倾斜支持力度。创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金融支持工作,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名单库银企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金融支持稳企纾困政策执行力度,扎实做好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各项工作。按照《肃南县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暂行措施(十八条)》(肃政办发〔2022〕14号)要求,切实推动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银行机构要强化科技赋能,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创新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持续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增速和占比的持续提升。银行机构要进一步提升金融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含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渠道单一”问题,不断优化融资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力度,支持绿色产业提质增效。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修复,积极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的金融支持工作。各银行机构要围绕生态文化旅游、循环工业、绿色畜牧业、城镇化建设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大对具有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政策倾斜,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后劲。积极用好省、市生态产业基金等支持政策,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强化绿色金融支撑,提升担保服务能力,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绿色产业、生态保护和新业态培育。
(六)全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强化金融服务成效,支持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肃南县各民族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规划》(县委发〔2022〕9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重点在县域经济发展、智能支付、惠民便民等方面取得突破、抓出实效,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规范运行,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现代金融发展成果。加强信贷支持产业引导,适时跟进农牧村金融服务,积极参与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的实施,扩大金融工作的支持广度和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牧村“三变”改革和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等业务,持续改进对创业、就业、助学、民贸民品贴息等民生领域和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面。
(七)加强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稳妥有序做好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一是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按照《肃南县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协助县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专班,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置不良资产。二是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和跟踪研判,密切关注经济下行压力下农合机构不良反弹、流动性趋紧以及风险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防虚假处置和衍生风险,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纠偏,防止产生新的风险。三是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运用存保早纠、央行评级等职能手段,督导农合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风控能力,防止风险化解前清后冒。
五、保障措施
(一)解放思想,增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银行机构要树立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就是发展自己的意识,把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金融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执行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切实增强前瞻性、预见性,明确信贷投放的目标和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保障信贷有效增长的具体措施,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均衡增长。
(二)加强沟通协作,为货币信贷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银行机构要加强与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交流、沟通与协作,争取支持和帮助。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通过召开项目推荐会、政银企座谈会等形式,吸纳金融部门参加项目考察和论证,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增加信贷投入打好基础。司法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恶意逃欠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保全信贷资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征信知识的宣传,树立守信典型,倡导诚信风尚,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增强服务功能,不断提高金融业服务水平。各银行机构要不断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满足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其经营特点、财务状况,改进信用评级办法,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积极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业务,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灵活运用各种新型支付结算工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各银行机构要相互配合、良性竞争,形成支持农牧村发展的金融合力。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发挥支持农牧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在信贷支农方面要有所创新,通过小额贷款增加对象、拓展用途、提高额度、明确期限、核定利率、简化手续等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大额农牧户担保贷款,更好的发挥小额贷款支农的作用。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要侧重于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的支持,特别是围绕优势畜牧资源,积极构建“公司+农户+基地”信贷经营模式,支持县域畜牧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农户小额质押、担保贷款规模,发挥好支持“三农”的作用。
(四)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以党建统领金融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将“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和“金融服务团队下基层”活动作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的具体体现,紧紧围绕群众最急、最忧、最需、最盼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商户、社区、农户,以实地走访和调研座谈等方式,对接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推动金融服务更有温度,让党旗在金融为民第一线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