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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5-15 17:0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121/2026-0004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5-15 17:00:00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健全肃南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规范灾害救助处置流程,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能力,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肃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肃政办发〔2026〕15号,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自2026年5月15日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对《预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与目的

肃南县地处祁连山北麓,地貌复杂,气候变化敏感,干旱、雪灾、风雹、暴雨、沙尘暴等自然灾害呈多发频发态势,多灾叠发风险突出为适应新形势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需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则上每3—5年组织一次全面修订,遇重特大自然灾害处置、上级预案更新、政策法规调整等情形开展动态修订”的规定,结合肃南县实际,对《肃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二、主要内容

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县级应急救助工作。《预案》共9章,涵盖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预案管理以及附则等内容,构建了一个“防—抗—救”一体化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

(一)组织指挥体系《预案》明确了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作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协调、灾情会商评估以及信息通报等职责。同时设立专家委员会,为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评估、灾害救助、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全县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根据需要参与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确保灾害救助工作指挥有力、运转高效。

(二)应急响应机制《预案》根据灾害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救助工作的实际需求,将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各等级的启动条件如下:

一级响应(满足任一条件):死亡/失踪≥20人;安置或需救助≥5000人;倒损房屋≥1000间或500户;干旱需救助≥总人口20%。

二级响应(满足任一条件):死亡/失踪10—19人;安置或需救助1000—4999人;倒损房屋500—999间或200—499户;干旱需救助占总人口15%—19%。

三级响应(满足任一条件):死亡/失踪5—9人;安置或需救助500—999人;倒损房屋200—499间或100—199户;干旱需救助占总人口10%—14%。

四级响应(满足任一条件):死亡/失踪3—4人;安置或需救助100—499人;倒损房屋100—199间或30—99户;干旱需救助占总人口5%—9%。

本预案相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响应启动后持续开展灾情会商研判,可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响应等级。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经研判由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按照对应响应启动权限决定终止响应。

(三)灾情信息报告制度《预案》建立了“初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的灾情报送要求

灾情初报:灾害发生后,乡镇、有关涉灾部门1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局报告;县应急局收到灾情报告后1小时内汇总、审核数据,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报告。若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失踪,县应急局须在30分钟内向上级报告。地震、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遇死亡、失踪人员信息认定困难的,按照“先报后核”原则第一时间上报,后续开展勘误或核报。

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前,受灾乡镇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灾情变化及救援动态,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要立即上报。干旱灾害在旱情初显即开展初报,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旱情解除。

灾情核报:一般灾害灾情稳定后5日内,完成灾情核定并上报;干旱灾害待旱情解除后及时核报灾害损失。

(四)灾后救助保障《预案》规范了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以及冬春救助三类灾后救助工作

过渡期生活救助:针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而无房可住、因次生灾害威胁而无法返家、因灾损失严重而缺少生活来源的人员,建立需救助台账,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并加强公示监管。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坚持“自主申请、建房补助、不建不补”的原则,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商业保险、以工代赈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重建规划需科学选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

冬春救助:每年9月下旬启动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情况调查评估,核实救助对象、建立工作台账;10月底前完成救助需求统计评估、救助工作方案编制,方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应急部门备案,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五)应急保障措施《预案》从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装备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培训等八个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着力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坚持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明确县级层面负责统筹指导,乡(镇)层面具体落实的责任分工体系,构建非受灾地区支援受灾地区的对口帮扶救助机制。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灾害预警信息共享,完善救助准备措施,要求涉灾部门依据预警预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前调配物资、派出工作组,推动救助工作从“灾后救援”向灾前防范、“防、抗、救”一体化转变。

四是坚持立足基层、强化保障。突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着重强调乡(镇)、村(社)配备齐全必备的救灾装备,加大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自救与互救能力。

五是坚持完善预案、强化演练。注重预案的实用性与动态管理建立预案定期修订与动态修订相结合的机制,要求通过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等方式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与科学管理。

四、实施要求

相关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分工,编制配套工作手册和行动方案,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常态化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应急演练,重点强化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区域救助演练,持续提升灾害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对履职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