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 示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甘人社厅发甘人社通〔2023〕257号)精神,现对我镇申请交通费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附公示表)。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对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以直接到镇政府办公室进行反映。如公示期内未接到影响项目实施的情况反映,我们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施项目。
公示监督单位及电话:镇政府办公室 0936-6280156
肃南县康乐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