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18-20477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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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审改办 |
生成日期 | 2022-05-16 09:12:00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省审改办、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试行)>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试行)>加快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7〕4号)及《肃南县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肃政办发〔2017〕186号)和全县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对照《肃南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肃政发〔2018〕14号)编制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按照“三审三回”程序严格审定后,现予以公布。
业务手册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各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业务手册要求实施审批行为;
办事指南为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审批的具体指引,行政相对人根据办事指南依法申请行政审批,提供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应予受理。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具体操作,制作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二维码摆放在窗口显著位置供办事群众企业查阅。审改办应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予协助、配合。非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
根据实施行政审批动态管理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报送审改办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下载: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汇编.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