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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推行“两轻一免”“首违不罚”制度改革 全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3-04-29 19:02 来源: 肃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张瀚舟 张智忠 背景色:

近日,肃南县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两轻一免”“首违不罚”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两轻一免”“首违不罚”制度,切实减轻市场主体因行政罚款带来的负担,全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第一批“两轻一免”“首违不罚”29项清单,共涉及交警领域3项、市场监管领域9项、农业农村领域1项、交通运输领域2项、税务系统14项,全部是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事项,也是执法活动中行政相对人经常发生违法行为的事项,当事人初次违反这些事项、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依法给予当事人免除处罚,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发展空间。

“我们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推行‘两轻一免’‘首违不罚’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也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域的一项创新举措。实施方案和事项清单的出台能够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由以罚款为重心、以罚代管转变为柔性执法,切实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原则,有利于教育引导行为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发展信心。”肃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怀东说。

肃南县税务局局长张登彦表示:“肃南县税务局深化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制度,近三年来,作出首违不罚决定书238户次,通过提醒服务首违不罚816户次,充分体现了税收执法的人文关怀。通过柔性执法和容错机制,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切身感受到税收管理有‘尺度’,执法有‘温度’,做到了‘法治’与‘温度’的融合统一。处罚只是手段,遵法才是目的,我们将通过‘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更好服务经济主体,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肃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智慧和税务力量。”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聚焦市场主体的需求和人民群众强烈关注的执法领域,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逐步增加‘两轻一免’‘首违不罚’清单事项,不断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有助于拓展企业生存空间,激发市场活力;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有助于执法理念转变和监管方式创新。下一步,肃南县将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监督执法部门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加快建设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肃南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