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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镇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凝聚乡村振兴新合力

发布时间: 2021-06-17 11:52 来源: 皇城镇 作者: 杜永鹤 背景色: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是其中的基础性一环。近年来,皇城镇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创造优质“软环境”。

基层党建引领,让“自治”实起来。全镇坚持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各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定期开展党员党性教育,发挥党员致富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加强领导、示范引领、完善制度、村务公开”等方式,设立了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率达100%。全镇18个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群众代表等群众自治组织,修改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增强了村民“主人翁”意识,建立了良好的村居环境,让村民真正参与其中,紧紧团结在党支部周围,全村上下“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社会综合治理,让“法治”严起来。联合镇派出所、镇综治中心、镇司法所、村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矛盾调解委员会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形成了“三级调解”制度,即组上调解、村级调解、镇级调解,力争实现矛盾“身边解、及时解、能够解”;深入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行动,包括农村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不定期开展“律师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治村,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宣传教育推动,让“德治”活起来。坚持教育引导,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突出抓好农村乡风民风和文化生活建设,各村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广播喇叭等现有载体,组织开展各种文明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乡风民风,促进了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发挥好家风、好家规、好家训方面的引领作用,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凝聚乡村振兴新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