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刚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自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决定:杜刚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和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