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打造“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样板城,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通过“四纳入四加强”,推进全县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四纳入”。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从细化落实到机关、乡镇、村(社区)、企业等领域,真抓实考,以考促评;纳入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宣传工作计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重要培训班次,着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四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治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加强政治理论武装,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组织党课等形式,动员全县各部门、乡镇、村(社区)广泛参与,增强全社会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共同责任;加强机制建设,把民族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中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从领导配置、体制建设、经费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入手,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