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已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肃南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采取“三大举措”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
一是强化宣传动员。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区)通过集中讲解、在乡镇、村(社区)发放宣传单、村务栏贴公告公示、利用集市节会摆摊设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障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主动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返贫致贫、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数据比对,精准识别困难群体。依托乡(镇)政府,对应参未参人员逐户上门调查,逐一核对信息,确保困难群体参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建立各类群体代缴台账,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
三是积极落实代缴政策。结合城乡居民信息系统数据,按月进行数据比对和筛选,剔除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困难群体进行标识,实行动态管理。至目前,为符合条件的1175名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117500元,其中低保户920人,代缴92000元,特困户34人,代缴3400元;重度残疾221人,代缴2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