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来临,漫步在肃南县城,华灯初上,一栋栋住宅点亮万家灯火,奔流不息的隆畅河宛如一条玉带穿城而过,将肃南的灵秀之美尽情展现……远眺县城,群山环抱之间尽显绿野千里,雪山、森林、河流、村庄、城市构成了一幅田园山水画。
这是该县水环境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肃南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打造水清、岸绿、优质的水环境,努力实现人与水和谐共处,水与城和谐相应,城与人和谐共生,全县河(湖)面貌明显改观。
守河有责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设立县级河(湖)长10名、乡(镇)村(社)级河(湖)长117 名,聘请社会监督员77人、乡镇巡河员和保洁员371人,形成党政牵头、区域协同、流域协调、层层推进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格局,实现了境内河(湖)管理全覆盖。制定下发《肃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肃南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出台肃南县河长会议、督察制度等11项工作制度,形成了政令畅通、调度有序的工作规范。设立市县两级“400”监督举报电话,投资22.8万元设立、更新河(湖)长公示牌200块,逐步实现“一牌一码”和信息线上管理。
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该县及时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研究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定期深入一线开展巡河调研。编制了肃南县级河长手册10套,累计开展各类培训9场600多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00余篇,向全社会广泛普及河(湖)长制管理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治河有方
创新机制更“接地气”、更具活力,各部门充分发挥智慧和经验,不断创新丰富河(湖)管理手段与措施。利用“无人机”巡检河(湖),建成集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水库管理、防汛抗旱预警和河长制信息管理为一体的水生态保护监管系统。加强对各级河长手机APP在线巡河任务监管,以线上巡河数据分析汇总推动线下巡河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县累计巡河(湖)15000多人次,巡河率达到98.9%,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取证、留档、建立台账,并限期处理。
为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全县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员,收集和掌握基层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和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分别与青海省祁连、门源县和凉州区、肃州区等周边10个县(区)签订《县区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实现上下游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形成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护河有效
将水环境治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民意所在、众望所盼。一直以来,肃南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全域环境,全面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春雷2021”等8项河(湖)管护专项行动,清理核查取水许可证1317份,核查登记各类取水口1387个,2017年以来累计压减地下水开采量646万立方米左右。制定印发《肃南县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创建节水先进单位8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市级验收和省级技术评估。县级财政自筹河(湖)管护资金605.88万元开展河流河道规划方案编制工作。投资6780万元建成马蹄、康白集镇、县城等7个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持续达标排放。
督促各乡镇及时清理河道沟渠内的垃圾和淤积物,加强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全县境内的主要河流坚持每季度随机检查一次,涉及各流域水电站每月检查一次,达到季覆盖、月抽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全县重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督查,累计排查整治“乱堆”问题5个,县检察机关移交检察建议书5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5个,下发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意见14份,完成部省移交遥感图斑复核77处,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112.97万元。
河畅、水净、岸绿的美丽画卷正渐渐展开,全县人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水环境改善所带来的红利。持之以恒、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肃南大地必将焕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