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管理】 印发《肃南县县直单位及乡镇办公用房巡检工作方案》,联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对全县8个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巡检,巡检覆盖面达90%。配合市机关事务局对肃南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抽检2个乡(镇)、9个县直部门。开展党政机关自建房屋核查清查工作,完成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填报、审核、汇总等工作,提升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召开肃南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 按照《肃南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实行网上预约、网上派车制度,严格派车流程。2023年,公务出行服务平台累计派车3080次,4G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累计派车2200次,公车平台运行经费303万元,公司运行经费195万元。按照“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要求,落实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管理措施,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悬挂专段号牌,对车辆运行情况和运行轨迹进行实时监督,紧盯节假日等关键点,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提升公车调度效率,杜绝违规用车现象。加大车辆处置更新力度,对因安全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公车,按程序审批后采取拍卖、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
2023年,经第三方评估,拍卖公车4辆,拍卖费用28252元,新购置越野车4辆。落实车辆日查、月检和定时保养制度,建立评估机制,及时排查解决安全隐患,根据季节和天气特性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可靠,注重驾驶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公共机构节能】 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印发《肃南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创成并达到验收标准的党政机关44个,占全县党政机关数量的75%,超额完成70%的创建目标。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现全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一张网” ,能耗检测“一张表”。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安装LED 半导体光源685个,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达到95%。张贴节水标识牌50个,安装绿地喷灌设备80套。2023年,人均综合能耗比2022年下降3.5% ,人均水耗下降7.8%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 ,人均水耗13立方米,控制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标准以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主题的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悬挂横幅21条,展出展板35块,印发宣传资料15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