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围绕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确定年度重点监督议题20项,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注重目标问题导向,开展满意度票决16次,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92条,均交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
【经济发展监督】 听取审议县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执行情况报告2项,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关注重点项目,组织“五级”人大代表30余名调研视察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提出加强谋划引进、完善政策措施、深化监管协调等建议13条。视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统筹联动推进、补齐硬件短板、整治市容秩序、营造浓厚氛围等建议12条。开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各民族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中贡献人大力量专题调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促乡村产业升级、公共服务提升、集体经济壮大、拓宽增收渠道等工作推进。调研全县文旅工作,听取审议县文旅局2020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文旅部门改进工作、提升效能,打造文旅融合品牌。审查批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财经审查监督】 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审查批准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等报告3项,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预决算编报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经济发展财政保障。跟踪问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促进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整改完成率95.2%。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举债有度、用债有效、化债有序,促进全县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坚持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国有资产,听取审议2022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生态文明建设】 听取审议县政府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支持政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开展全县水务工作会前调研,听取审议县水务局2020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水务部门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全县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协同配合市人大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合理利用,促进生态湿地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常态化督导责任流域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提高河流管理能力和水平。
【社会事业发展】 协同省人大开展鼠疫防控工作调研,推动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围绕教育事业发展,跟踪监督肃南县教育条例实施,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肃南县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制定教育条例实施细则,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成市人大委
托开展的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情况调研任务。重视关爱特殊群体,开展“结对关爱”行动,解决关爱对象实际困难、帮办好事实事。检查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完善保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和全面发展;调研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健全工作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扶工作;配合市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有效实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协助市人大完成《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和红色基因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全民健身工作视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来信来访及时转办、督办。
【法律监督】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执行和能力建设,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完成12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集中入库工作。协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督促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对县监察委员会监督支持的方法途径,强化协作配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促进监察工作高效开展。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县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7个方面审议意见办理,推动法检两院提升工作质效,落实司法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