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设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农牧环资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机构,办公室下设肃南县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138名,实有代表137名。其中党员代表112名,占代表总数的81.75%;非中共党员代表25名,占代表总数的18.25%;妇女代表48名,占代表总数的35.04%。2023年,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议题57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各项工作报告21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交办审议意见13份,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10次。
【人事任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贯彻执行《肃南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范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会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任命程序,依法决定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法检两院工作人员27人次。
【宪法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专题学法7次,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免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20人次,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普法工作落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乡镇人大工作】 落实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紧盯全县各乡镇人大履职中的短板和不足,协调解决乡镇人大履职行权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指导乡镇人大自觉在党委领导下履职尽责,规范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有序开展代表活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高效能履职推动乡镇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全县人大代表之家经费20万元,指导各乡镇人大健全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制度,组织各级代表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代表履职活动,引领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开展乡镇人大工作交流互学互鉴活动,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