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制度机制,按照派驻机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日常管理办法》《派驻机构考核办法》等“一规定六办法”,切实解决体制机制不顺、相互关系不清、职责定位不明等问题,打通纪委监委与驻在部门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和效率。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按照“常规工作+专项工作”模式,由班子成员直管、统一调度、整合力量,形成自上而下“立体式”监督网,凝聚起监督合力。完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机关有序对接的机制制度,有效推进规纪法贯通、纪法罪衔接。
【加强业务培训】 加强实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定《县纪委监委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化“全员学+集中训+传帮带+实岗练”教育培训方式,安排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上台“传经送宝”,变“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管”转变,开展“菜单式”培训,系统化、科学化、精准化集中“充电蓄能”。2022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讲堂”12期,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
【强化内部监督】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办案安全常态长效机制。利用省纪委监委姜玉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政治家访,定期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完善防范措施,大力倡导严实深细工作作风,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