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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年鉴2022—民政》

发布时间: 2023-07-10 09:16 来源: 《肃南年鉴2022》 作者: 县志办 背景色:

【队伍建设】按照县委“十个一”的要求,组织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举办读书班3期,交流发言60人次,参加志愿活动189人次,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10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计划开展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的约谈和日常监督考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到“定规矩、明纪律”。

【社会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兜牢民生保障底线。2021年,县民政局争取中央及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计划22805万元。全县纳入农牧村低保对象12992280人,纳入城市低保对象311588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976.68万元。通过落实农牧村低保、城市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24人)、临时救助(5596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27人)、孤儿基本生活补贴(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5人)和价格临时补贴等社会救助项目,共发放资金2289.16万元,惠及全县各乡(镇)困难群众9626人次。全面落实县级为民办实事工作,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放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贴47.03万元,发放城市困难家庭生活补贴18.8万元,发放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26.8万元,发放“两孤一残”人员生活补助31.90万元。落实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立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探索建立后续保障机制。

【养老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下发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措施,持续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暨“百院万床”改造提升计划,覆盖全县4个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投入床位182张,入住老人90人,工作人员22人。推进居家养老平台建设,出台《肃南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成立肃南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定期为全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和经济困难老年人5862人次,服务时长11724小时。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人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养老设施运营经费保障机制,覆盖日间照料中心5个、农村老人互助幸福院8个,老人们在家门口享受日常照护服务。

【社会事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办理婚姻登记239对。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与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召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暨行业商业协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推进会”。全年注销“僵尸协会”10家,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12家。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围绕重点时间节点,加强殡葬服务和安全管理,提升殡葬服务满意度。开展依法治界工作,积极履行与周边地区签订的平安边界协议,调处皇城、马蹄边界草场纠纷,完成省内行政区域界线肃南县与肃北县、玉门市、肃州区和嘉峪关市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工作站试点建设,在红湾寺镇设立社会工作站,开展社会救助等工作。

【基层治理】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积极推行党支部书记与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开展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村(居)干部队伍,提高基层干部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真正使基层政权组织成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主心骨。全县102个行政村,选出村委会成员509人,平均年龄39岁。其中35岁以下154人,占成员总数的30.26%;大专及以上学历123人,占成员总数的24.17%;女性130人,占成员总数的25.54%。书记主任“一肩挑”94人,村委主任连任63人,参选率达90.9%。裕兴、隆畅、红湾3个城市社区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换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