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工作】 2021年度召开县城乡规划委员会4次,研究讨论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方案及重点地段详细规划24项;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6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件,审批用地面积16.69万平方米;下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14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件,核定设计方案14件,核定总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天然气中压管网4.54千米;四级道路5.56千米;输水管网34.62千米。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件,总建筑面积1704平方米,经实地踏勘,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4件。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编制完成《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已通过县政府下发实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10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报县政府批复实施。开展“十四五”自然资源各项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肃南县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林草“十四五”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已上报县政府研究审定。严格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多规合一”,对项目拟选址情况进行提前介入,实地踏勘与规划数据库图形叠加审定,提交县规委会审查,确保拟新建项目用地有保障。截至年底,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5份。
【土地资源管理】 用地报批。对项目事前(放线)、事中(督查,是否在红线内建设)、事后(对项目进行验收,是否按照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要求建设)全程监管。上报省、市待审批项目5宗,拟审批面积27.83亩。已供地7宗,面积111.43亩,征收入库土地出让金561.23 万元。完成易地“占补平衡”2400亩,成交金额7200万元。有序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以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充分运用三调成果最新遥感影像开展核实整改补足工作。肃南县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占永久基本农田均为一般控制区97.53公顷(1462.94亩),生态红线核心区占永久基本农田15.55公顷(233.22亩)。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调查调绘图斑67051个,初次举证图斑7144个,补充举证图斑2955个,地类样本65个,统一时点更新举证图斑4211个,共举证14375个图斑,举证量为21.43%。国家级核查边界抽查差错率0%;地类抽查差错率0.18%;自动筛查差错率0.01%;全县检查差错率1.68%,符合国家要求,已完成市级、省级验收,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公布。
【矿产资源管理】 认真落实矿业权开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从严从细把好矿业权审批关口。全面完成29户采矿权、13户探矿权信息公示工作,42户采矿权的开发利用和13户采矿权储量统计工作,建立矿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平台及企业账户,对申报数据进行录入并汇总上报。对自然资源部推送自治县矿山地质环境新增损毁的矿业权1个、疑似图斑1个进行实地核查认定,核查结果上报自然资源部。完成转让探矿权1宗、延续采矿权7宗,延续探矿权12宗、变更采矿权1宗、注销县级发证采矿权1宗,共22宗矿权,涉及各类保护区的核查和相关资料的审查上报工作。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问题,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
【基础测绘】 查处无证测绘和超证测绘、地图编制和出版违法行为,维护自治县地图市场秩序和信息安全,实现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下发《肃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文件,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六长”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辖区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机具维修和防火应急演练,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总体平稳。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委托相关单位编制《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1∶50000)报告,经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通过。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印发肃南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标准化值班室,对全县54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隐患点进行巡查排查。在4乡2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6次,参演人数382人次。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391份、防灾工作明白卡120份。翻新地质灾害警示牌65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4次3900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监管,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辖区资源所、林场等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强化整改效果,全系统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项目建设】 精心组织实施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国家公园建设、三北防护林建设、退化林修复和草原禁牧、草畜平衡、退化草原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皇城镇九条岭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明花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2021年完成祁连山自然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5860万元。积极向上级申报青藏高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重大项目7个,估算总投资12.78亿元,为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修复提供支撑保障。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021年,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81本,农房出证87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3份,受理并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244件,接受现场和电话咨询365余次。优化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线上实行“外网自主申报、系统审批办理、同步推送监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申请制作完成不动产登记电子签章,改善群众和企业办证难、用证繁问题。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基本完成,待上级部门验收通过后为符合发证条件的群众颁发农村不动产权证书。开展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全面摸排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590套,已化解326套,化解率达55.25%。积极配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本县辖区内由部、省、市三级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宣传与执法】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重大节庆、农牧民集会以及“2·2”湿地日,“3·12”植树节、“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10·13”国际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专项整治。完成上级下发土地卫片图斑40个,完成率达100%。强化草原监管力度,查处办理林草行政案件12件。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共清查各类占用耕地项目29宗,其中建设用地项目1宗,设施农用地备案11宗,临时用地1宗,实地伪变化16宗。开展大棚房日常巡查和违建别墅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