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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年鉴2020-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1-05 08:30 来源: 《肃南年鉴2020》 作者: 县志办 背景色:

    【生态环境监督】紧扣县委部署要求,立足县情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基础与重点兼顾、监督与支持并重,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职责。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持续强化对联系乡镇生态环境整治修复项目和人居环境改善的检查监督,促进各乡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全县河湖长责任进一步落实,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深化 “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为水污染防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张肃公路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促进相关政策有效落实。 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县政府“一 轴两心四区五带”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开展全县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情况专题调研, 为县委决策部署提供科学参考;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陇上行” 活动, 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关心重视裕固族传统文化保护,配合省人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进行调研。

    【经济运行监督】持续强化经济运行监督,依法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 调整方案及决算草案、审计报告进行审查;紧盯规划实施和计划执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自治县“十三五”规划 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的报告, 在全面分析、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做出批准决定;组织完成财源建设和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 研; 先后对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报请县委印发《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 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依法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对科技局工作进行调研,积极关注科技创新,力促转变工作职能。 报请县委转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法律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 不断强化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联系点活动,组织召开全县宪法座谈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七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司法行政主管、全社会共同参与” 的“大普法”格局;坚持以宪法精神把握立法原则, 把合宪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首要内容, 确保法规条例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精神;着眼促进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强化“一府一 委两院”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县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 加强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对县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依法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 对安全生产法等 4 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正确贯彻实施。

    【地方立法】《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经自治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报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 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 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正式施行。 条例的制定和施行,对依法促进和保障自治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裕固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草案)》,由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起草小组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坚持立改废并举,对经过清理需要废止的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5 年制定) 提交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报请列入省人大常委会 2020 年工作计划予以废止; 积极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 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制度,完成 17 部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在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中的示范、联系和参与作用。

    【人事任免】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命相统一,按照宪法、组织法的规定和机构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制度, 通过法定程序把县委推荐的干部及时依法任命到“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岗位。 全年决定任命副县长 3 名、政府组成部门正职 16 名、“两院”工作人员 8 名、陪审员 36 名;接受政府副县长和县人大代表辞呈 6 份,依法补选市、县人大代表 10 名,保证县委人事安排的有效实现和全县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

    【代表工作】 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 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 拓宽履职空间,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注重强化代表培训,先后组织代表参加省市县各类培训班 59 人次, 在各乡镇先后举办代表培训班 8 期,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声》《人大研究》等报刊 200 多份,在网上代表之家定期发送应知应会 知识 30 多期, 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 注重典型引领,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人大代表风采”专栏,深入挖掘持续报道各个领域、各条战线涌现出的 18 名优秀人大代表不忘初心、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先进事迹,促进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行权。 健全完善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机制,每次常委会会议均邀请 4 名以上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时,均邀请一定数量的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引导代表在具体实践活动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工作活力。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建立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 办,其他建议由各委办分工督办机制,采取现场督办、上门督办等方式,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 满意度。 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 83 件意见建议, 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完毕, 其中落实的 A 类意见建议 68 件 , 占总数的 81.9%,较上年提高 7.7 个百分点,代表意见建议办成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指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牢固树立县乡人大工作 “一盘棋”思想,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 大工作制度,对乡镇人大工作程序、制度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经常性调研指导, 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乡镇人大加强工作力量, 提振工作信心,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指导乡镇人大完善代表履职实践评价制度, 建立 代表履职档案,强化代表述职评议,全年有 36 名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组织选民进行现场评议; 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 题,县乡联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推 动县乡人大工作展现新活力、呈现新气象。

    【自身建设】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持续加强履职学习培训,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 加履职培训班, 选派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不断深化人大各类业务学习, 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制定工作规则,明确职能定位,促进各专委会在监督、立法等方面发挥作用。 进一步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 不断强化人大常 委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与省市人大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工作支持;组织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县 (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积极与其他县区人大交流借鉴经验,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宣传工作】注重新闻宣传在人大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 刊、网络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人大工作重点、亮点和特点,在省人民之声、张掖网等媒体报刊刊发信息 80 余篇,主动参与中央在甘及省级主要媒体记者团集中采访活动, 人大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举办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 40 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征集展现发展成就、 总结工作经 验、完善人大制度等方面征文 30 多篇、书画摄影作品 50 余件,形成人大图册初稿;3 个乡镇人大、 7 名人大工作者及 7 件优秀征文作品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表彰。

    【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按照分级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件的登记、批办、交办和督办工作, 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努力化解社会矛 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