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16:50:48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45/2026-000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1-26 16:50:48 是否有效

2025年,肃南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维护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县公安局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办事指南等信息。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阵地,依托“肃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公开部门职能、政策法规、警务动态、打击犯罪及治安防控成效等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发文内容审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发生错敏字及失泄密问题。年内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将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类信息、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出台的各类政策、解读类信息进行整合,第一时间发布网站,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肃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开设“祁连行动”三大警务”“全警实战大练兵”“阳光下的守护”等话题专栏,共发布警务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2800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组织民辅警加大转载力度,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和政策到达率及知晓度,及时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定期对各警种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是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改进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信息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信息存在文字疏漏,需加强审核把关;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需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下一步,我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规范依申请答复,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需要和新期盼,以务实有效举措推动工作取得新进步。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严格对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和工作任务,压实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责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加强能力建设与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操作能力。加强对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策划,积极运用图文、图表、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提升公开质量与效能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优化公开服务为重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