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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7:18:25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7/2024-000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19 17:18:25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文件共113份。包括:一是财政工信息。二是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及应主动向社会公布的县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等。三是各类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四是及时公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五是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方面相关政策措施、解读、资金安排。六是“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政方面的信息公开。七是对乡镇政府、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和废止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现行有效数量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的工作计划,把落实信息公开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有力,措施得当。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保证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均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需将工作动态类信息分类再细化到其他栏目,同时政策法规解读还需进一步增加;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利企惠民政策方面;三是对外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让国家相关法律和财政政策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使广大群众了解有关财政方面的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深入挖掘财政系统可公开信息,提供更丰富翔实的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