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9/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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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10:50:00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努力保障广大群众、服务对象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优化、细化公开目录体系。同时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民政惠民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更新完善本单位概况、负责同志简历、内设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等相关信息,明确各级办事机构的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要求;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等,并在低保、养老等各项服务指南中详细列明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示范文本等。我局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发布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9条,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并同步解读向社会发布。及时回应舆情,承办“12345”热线,答复市民咨询1条,回复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1条,均按时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需主动公开文件时效性不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围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提高信息化水平,督促各股室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文件。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待加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大对民政系统督查指导,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