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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肃南县巩固国家卫生县省级复审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3 17:2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3-00234 发文字号 肃政办发〔2023〕7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9-13 17:2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肃南县巩固国家卫生县省级复审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

肃南县巩固国家卫生县省级复审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

2023年7月6日,省爱卫办评估组对我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进行了省级复审评估。近期,省爱卫办书面反馈了复审检查评估情况,认为肃南县已达到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评估要求。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评估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根据整改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省爱卫办反馈的问题与建议,按照《关于印发肃南县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发2022〕41号要求和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迎接全国爱卫办抽查评估。

二、整改任务

问题1: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

反馈内容:县城标准化市场数量较少,红湾综合市场未按照规范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农残检测、管理规范、健康教育等相关公示内容;市场经营户混杂不分。市场内个别店铺“三防”设施不规范,售卖熟食未按要求遮盖,裸露较多;市场公共卫生间达不到二类标准,窗户未安装纱窗,未张贴禁烟标识,苍蝇较多且有异味,清扫保洁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红湾综合市场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市场卫生管理水平和清扫保洁水平,落实保洁责任,定期冲洗市场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农残检测、管理规范、健康教育等相关公示内容;三是加强划行归市管理,科学设置经营区域,解决市场经营户混杂不分的问题;四是加强对个体经营户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内店铺“三防”设施,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五是对市场公共卫生间进行改造,安装防蝇纱窗,张贴禁烟标识,加强日常保洁,常态化保持干净整洁,确保达到二类标准。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底前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凯鑫矿业公司

问题2: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进一步提升

反馈内容:个别路段、场所路面破损,未及时修缮。个别临街商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卫生保洁不及时。城乡结合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道路未硬化,环境卫生保洁不及时,背街小道有堆积杂物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对城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院落、公共区域的破损路面、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修缮;二是严格落实城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常态化保洁;三是进一步强化城区“十乱”整治力度,对城乡结合部及城郊村环境卫生开展专项整治;四是进一步规范设置县城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加强对环卫作业日常监管,确保清扫保洁质量,不留卫生死角;五是加大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六是建立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全域无垃圾治理,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七是规范管理待拆待建工地,合理设置围挡,及时清理垃圾。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底前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红湾寺镇、康乐镇、大河乡

问题3:健康教育工作还需夯实 

反馈内容:个别居民小区、公园、 广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县医院无控烟督导员,健康教育宣传栏未及时更换,未落款更换日期。健康主题公园(民族公园)、红湾综合市场健康教育宣传栏位置设置不合理,宣传栏较少,公园内健康主题元素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拓宽宣传渠道,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扩大健康教育宣传覆盖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采取在电视台设置健康栏目、利用各部门单位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开展宣传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卫和健康教育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群众的创卫、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二是在车站、广场、公园、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和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宣传展板要有落款、有日期,并定期更新。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等单位要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强化对居民群众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卫生习惯的指导和引领。四是按照国家卫生县创建标准,规范建设健康主题公园;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要按照无烟单位建设要求,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设置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常态化开展控烟监督巡查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营造美好生活环境。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底前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民族医院、县妇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园林站、红湾寺镇、康乐镇、大河乡

问题4:医疗机构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

反馈内容:县医院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不规范,后院路面破损较多,施工现场未规范围挡,建筑杂物堆放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引导标识清晰并有人值守;二是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在各医院、卫生院医废处理点醒目位置设置明显标识;三是组织城区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对单位院落、公共区域破损路面、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修缮;对室内外的乱堆乱放、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四是建设施工项目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整治,做到围挡设置规范、物料堆放整齐、现场规范有序,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底前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民族医院、大河乡卫生院

问题5:病媒生物防制还不到位

反馈内容:所查公厕、小区、综合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场所灭鼠、灭蝇等消杀设施数量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大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投入。加强灭鼠毒饵站以及诱蝇笼等消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消杀设施网络布控和长期预防、监测、控制外环境“四害”密度的功效;二是按规范要求在餐饮行业、单位食堂、食品生产、垃圾收集中转点、公共厕所、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设置布点,定期维护,科学开展消杀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及时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

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底前完成整改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园林站、红湾寺镇、康乐镇、大河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靠实责任。目前,我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即将进入全国爱卫办抽查评估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只有前进、没有退路”的危机感,以坚决守住“国家卫生县”这块“金字招牌”的信心和决心,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决战冲刺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及工作实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教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义诊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国家卫生县复审的重大意义,倡导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拓宽群众获得健康知识途径,增强群众健康保健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迎检氛围。

(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省级复审反馈问题整改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协调联动、通力配合、全力攻坚,真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巩固好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将省级复审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县复审办要做好省级复审反馈问题整改全程督导检查工作,坚持问题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好跟踪落实,确保省级复审反馈问题如期全面整改达标。

(四)强化督查,促进落实。由县爱卫办牵头,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各部门、单位,相关乡(镇)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和省级复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反馈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对复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和乡(镇),将在全县进行通报。各牵头单位于10月9日前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县爱卫办,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包括电子版、整改前后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