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3-00233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3〕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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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9-12 17:2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2023年度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县级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2023年度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县级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案
为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好县级财政专项用于绿色畜牧业发展扶持资金,发挥出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进绿色畜牧业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提升绿色畜牧业发展质量为目标,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养殖效益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细毛羊特色优势产业;更加注重改善畜牧业生产环境,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加注重标准化生产和组织化销售,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绿色有机产品生产,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对接;更加注重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养殖健康发展;更加注重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增加农牧业发展新动能;更加注重创新驱动,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二、扶持重点
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及其《细则》和《关于支持高山细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张掖市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行动肃南县实施方案(2022-2026年)》《肃南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继续落实扶持政策,投入资金900万元,计划重点扶持以下六个方面:
(一)扶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指导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带动产业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提升能力建设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更好发挥带动农牧民进入市场、增加农牧民收入和建设现代畜牧业的引领作用,实现小农(牧)户和现代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牧村经济社会发展。年内评选10个运行规范、能力提升快、辐射带动作用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经济效益显著的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销售)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一次性奖励2万元,共计20万元;评选10个规范运营、制度健全,已纳入名录管理,且开通“一码通”、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的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1万元,共计10万元。评选出的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家庭农场共奖励30万元。
(二)推动细毛羊产业稳步发展
1.培育细毛羊核心群。在皇城镇、康乐镇、大河乡等细毛羊主产区培育细毛羊核心群养殖户169户,养殖规模达到3万只左右,每户补助4000元,共计67.6万元。
2.选育优质细毛种公羊。由县皇城绵羊育种场和赛美奴高山细毛羊繁育公司培育优质细毛种公羊300只,每只补助600元,共计18万元。
3.引进优良种畜。引进优质毛用品系细毛种公羊50只,每只补助3000元,共计15万元。
4.绵羊人工授配改良。大力支持细毛羊人工授配改良,选择12个管理规范且规模较大的细毛羊人工授配站给予奖励补助,每个站奖励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更新、购买燃料、配种站维修、配种技术员工资报酬等,共计12万元。
5.细毛羊标准化生产。对实施细羊毛标准化生产和组织化销售的村(专业合作社),按生产销售的细羊毛每公斤给予6元的补助(合作社每公斤提取1元,用于运营费用支出),组织化销售细羊毛44.8201万公斤,共计268.9206万元。
6.鼓励细毛羊养殖户培育优质细毛种公羊。对牧户培育的1152只特、一级细毛种公羊每只给予200元的补助,共计23.04万元。
7.完善基础设施。新建机械剪毛棚4座,每座投入25万元,共计100万元;购置羊毛打包机2台,每台1.8万元,共计3.6万元。两项合计投入103.6万元。
以上7项共补助资金508.1606万元。
(三)品牌建设
切实抓好“赛美努”“九排松”等品牌的宣传和运用,巩固现有“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成果,扩大品牌的知晓率和知名度,以品牌效应带动提升品牌附加值;引导和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品牌创建,对当年新取得有机农产品证书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万元;开展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对接。共计166.2244万元。
(四)促进肉牛产业发展
1.黄牛冻配站改造提升。促进现有黄牛冻配站(点)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改造提升黄牛冻配站(点)10个,每个投入3000元,主要用于冻配站(点)的设备补充、液氮消耗补助、制度建设等,共计投入3万元。
2.种公牛培育。鼓励农牧民培育优质种公牛(牦牛),对农牧户培育的且通过鉴定,达到种用的种公牛,每头给予3000元补助,培育种公牛185头,共计55.5万元。
以上2项共补助58.5万元。
(五)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1.建设标准化防疫注射栏。计划建设标准化防疫注射栏100个,每个补助3000元,共计30万元。
2.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个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系统,每个投入3万元,共计60万元。
3.布病阳性畜无害化处理补助。为降低因扑杀布病阳性畜给农牧民群众带来的经济损失,提高农牧民群众对扑杀、无害化处理布病阳性畜的积极性,有效防控布病传播,对检测出的布病阳性羊,并运送到有资质的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处理的羊只,每只给予5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预计集中无害化处理布病阳性羊1423只,共计补助7.115万元。
以上3项共计投入97.115万元。
(六)创优畜牧业生产环境
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粪便集中收集和利用率,有效降低粪污对环境的污染,对新建的养殖小区(场)各配套建设200平方米堆粪棚1座,计划建设2座,每座投入20万元,共计4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切实抓好资金的补助使用工作,分项目制定具体的补助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要全力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典型,抓好先进做法的推广,有力推动我县绿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潜心研究政策,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和县委1号文件的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增强执行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外大力宣传我县“高原、生态、绿色”的区域优势,推介肃南高山细毛羊及细羊毛、牛羊肉等优质畜产品,努力提升和扩大知名度;对内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树立品牌意识,扩大品牌使用范围,提高农牧民群众发展绿色畜牧产业的积极性,助推绿色畜牧业加快发展。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补助办法按程序组织开展推荐评定,并对推荐的专业合作社和拟享受相关补助的农牧户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在推荐评定过程中,对把关不严和弄虚作假、套取冒领补助资金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23年度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县级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