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40/2026-00028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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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住建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1-28 09:47:16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及政策解读材料100余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进行多形式解读,提升政策知晓率。办理“12345”政务热线网民留言140条,办结率达100%。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开展工作,2025年度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规定完成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持续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住建局栏目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板块,确保栏目设置科学、内容更新及时、信息查询便捷。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安全、高效。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做好交通运输、住房建设领域相关政务信息的查阅、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股室分工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强化培训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度,我局从严从实从精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拓展。部分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公开层面,决策过程、执行环节的公开不够充分。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载体可以更加丰富多样,运用图解、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解读政策的比例有待提高。三是平台功能融合度有待提升。网站、新媒体等不同公开平台之间的协同联动和数据共享机制需进一步优化。
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积极运用新闻发布、图表图解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解读,增强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三是提升平台服务效能。整合优化各类公开平台资源,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精准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与日常监管。四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解读、回应、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