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5-00070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5〕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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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11:10: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消费信心,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巩固消费良好态势,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旨
聚焦“提振传统消费、激发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总基调,发挥政府部门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鼓励支持各商贸企业积极开展各类促进消费活动,实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5年7月—2026年3月(具体时间节点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资金来源
本次专项促消费活动由县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对象:县域内所有居民及来肃人员。
(二)实施范围:全县各类自愿申请参加的商超、百货、家电、数码产品、餐饮、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景点、社会加油站等企业和商户。
(三)活动项目
1.“相约夏天·约惠肃南”主题促销活动。结合毕业季等暑期消费热点,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商贸、零售消费券,支持县内限上商贸企业、限下样本单位、拟培育入库企业通过限时秒杀、满减买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品种齐全的促消费系列活动,确保社零总额回暖向好。抢抓气温回升、天气转暖旅游黄金期,充分发挥肃南县高原生态和民族风情优势,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旅游景区消费券,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强化政策激励,鼓励旅行社、酒店、餐饮等企业推出组合优惠套餐,进一步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助力全县消费市场持续升温。
活动时间:2025年7月
安排资金:25万元
2.“喜迎县庆·助商惠民”主题促消活动。举办“彩虹张掖·牧歌肃南”为主题的民族特色美食嘉年华活动和首届肃南县雪花啤酒音乐节活动,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夜市消费券,同时安排精彩纷呈的歌舞表演,持续活跃繁荣夜间消费市场。结合“引客入张”、提振文旅消费信心等激励性政策,举办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赛马会等会展活动,串联核心景区和特色旅游商品,围绕红色文化研学、民族风情体验等主题策划发布精品旅游线路,满足市民游客多样化旅游需求。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进商圈活动,加强对地方特色产品和传统美食的推广,展现“彩虹张掖·牧歌肃南”独特魅力,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
活动时间:2025年7月—2025年8月
安排资金:25万元
3.“金秋钜惠·健康敬老”主题促消活动。抢抓中秋国庆双节消费黄金期,组织商超、餐饮、住宿企业开展特色突出、适销对路、物美价廉、品质优良的促销活动,繁荣节日消费市场。贯彻落实关爱老年人政策,拉动银发经济发展,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健康敬老消费券,有效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激活老年消费市场潜力。积极培育本土电商企业,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牛羊肉、农特产品消费券,全力推动实体商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网上销售规模,拓宽我县牛羊肉、鹿产品等农特产品产销渠道,提升“肃南牦牛肉”“肃南高山细毛羊肉”“祁尔康”“裕藜香”等网销地域品牌,多措并举促进农牧民增收。
活动时间:2025年9月—2025年10月
安排资金:25万元
4.“暖冬惠民·乐享优惠”主题促消活动。鼓励各景区因时因地丰富冰雪场地和消费产品供给,依托全县滑雪场、嬉雪乐园和冰雪旅游胜地,组织开展冰雪文化艺术节、职工冰雪运动会、冬季户外用品展销会等精彩纷呈的特色活动,让消费者体验到冰雪旅游的乐趣,促进冰雪旅游消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加大落实干部职工福利,鼓励机关企业干部职工、工会会员购物消费,结合我县实际,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美食嘉年华和农特产品消费券,促进干部职工爱心消费,释放职工消费潜力。
活动时间: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安排资金:25万元
5.“跨年迎新·乐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组织引导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商平台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抢抓元旦、春节等消费黄金期,紧扣节日消费热点,创新促销模式,加大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服务保障,着力开展好“2026年网上年货节”等促消费活动。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年货节、牛羊肉、商贸、零售消费券,鼓励支持餐饮企业研发节令菜品,丰富菜品种类,推出特色年菜礼盒、礼品装等特色产品,针对春节家庭亲友聚餐推出优惠套餐,提升服务体验,活跃餐饮市场。动员商超、成品油等商贸企业持续开展“打折、让利、返现”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消费券“杠杆作用”,放大“春节”促消费引领效果。
活动时间:2026年1月—2026年3月
安排资金:25万元
6.“悦享乡韵・惠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依托各乡镇艺术节、农牧民运动会等文体活动,通过定向扫码领券的方式,发放肃南县人民政府乡镇专项消费券,鼓励支持乡镇餐饮、商超、牛羊肉、农资、药品等商户开展让利打折惠民促销活动,促进文旅商深度融合,有效激活乡镇消费市场的“沉睡”潜力,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
活动时间:根据各乡镇活动举办时间确定
安排资金:25万元
7.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组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开展专项促消费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绿色、低碳、智能消费需求,对消费者购买家电、电动自行车、数码3C等绿色智能产品给予消费券补贴。同时,鼓励家电、电动自行车等经销企业通过打折让利、厂家直销、品牌特卖等方式开展下乡巡展促销活动,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家电,扩大绿色智能产品消费,进一步加快家电、手机等消费品换代升级。
活动时间:2025年6月—2025年12月
安排资金:从每期促消费活动中按比例分配资金。
五、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审核确定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发布促消费活动公告,与县邮政、市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指导企业做好促销活动,核实电子消费券资金情况,将资金拨付银联公司,督促做好核销工作。
县文旅局:审核确定参与活动的景区名单,指导参与促消费活动景区做好促消费各项工作。县民族歌舞团以歌舞等形式配合县发改局做好促消费活动,调动广大群众消费热情,营造良好促消费氛围。
县财政局:负责本次活动财政资金的筹措、拨付。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商贸流通在库限上企业和样本监测企业名录及其销售情况,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报名商户的信用信息审核及促销产品质量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促消费活动政策,动员商户积极报名参与,营造良好氛围。“悦享乡韵・惠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期间配合县发改局引导居民、游客领取消费券,维持活动现场秩序。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宣传工作,配合县发改局在“山水肃南”“肃南发布”等小程序、公众号及时发布本次活动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部署,力保活动质效。为确保促消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小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任务、程序标准和绩效要求,细化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二)聚焦商户动员,落实普惠举措。各部门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商户动员会等多样化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促消费活动的参与流程、优惠政策及预期效益,提升县域内商户对活动的知晓度与认同感,鼓励商户主动报名参与。同时,建立健全商户咨询与反馈机制,及时解答商户疑问,帮助解决参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活动报名流程便捷高效,实现消费市场繁荣与商户发展的双赢局面。
(三)拓宽宣发矩阵,营造火热氛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加大促消费活动宣传力度。动员各参加活动的企业充分运用电商平台和自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发布促销活动信息,调动广大群众消费热情,营造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筑牢安全防线,优化消费生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正常运行,严防促销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促销活动全流程实施数据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诚信促销,以品质、特色、服务和消费环境吸引消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拆单套现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1.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1
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吴 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盛海霞 县政府副县长、县发改局局长
孙玉国 县财政局局长
任 斌 县文旅局局长
王生忠 县统计局局长
妥建国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安 晓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瑞卿 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刘多鑫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公司负责人
成 员:梁顺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龚 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钟娅妮 县统计局副局长
徐向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武祯 县税务局副局长
廉宗鹏 皇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牛志英 马蹄藏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巧玲 康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巴文涛 白银蒙古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鲁泽鹏 大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恩威 明花乡人民政府乡长
乔 楠 祁丰藏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安文韬 红湾寺镇人民政府镇长
屈晓红 邮储银行肃南大河路营业所金融主管
附件2
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促消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提升商贸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进一步营造消费氛围,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根据《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肃南县商贸流通企业促消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消费券发放标准
肃南县人民政府消费券面额共有六种,使用方式及范围如下:
1.10元标准电子消费券:只限用于年货节、健康敬老、农特产品促销活动,每位消费者可领取3张消费券。消费者在入选的企业消费满30元,可使用1张10元电子消费券;
2.20元、50元、100元标准电子消费券:用于全县商贸、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等企业(商户)消费,不限消费人群和消费场景。消费者在入选的企业消费满80元,可使用1张2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电子消费券。
3.80元标准电子消费券:只限用于牛羊肉和美食企业促销活动,消费满240元,可使用1张80元电子消费券。
4.300元标准电子消费券:只限用于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消费满1200元,可使用1张300元电子消费券。
二、企业申报方式
自县上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企业、商家自主报名参加,报名截止后,邮储银行将参加商户名单上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对企业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查后,确定参与活动的商家,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入网上核销平台参与2025年促消费专项活动。
报名提交资料清单: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资料、诚信经营承诺书、法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店内、店门口)。
三、其他说明事项
每期活动资金按具体活动项目分配,当期沉淀资金转入后一期活动使用,当年沉淀资金转入后一年活动或宣传使用。
肃南县人民政府消费券资金仅限到店消费,严禁拆单操作、套现、远程付款等违规行为,单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和起始日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