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2-00353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2〕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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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1-30 09: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加快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提升投资建设项目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甘政办发〔2022〕10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1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做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力度,落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11月底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和《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称清单》)内容,结合实际,梳理确定本地域本行业信用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2022年12月底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出台配套措施健全、操作规程明晰的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平台信息。
2023年1月开始,各乡镇,祁青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全面推行“一张图”审批,2023年6月前,争取负面清单以外审批事项信用承诺制办理率达到60%以上,审批时间缩短到50天以内,特殊项目不超过90天(咨询评估、征求意见、会议研究、国家和省市级审批时间不计入)。
三、工作任务
(一)学习研究政策,建立工作机制。准确领会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精准把握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重要意义,将涉及改革任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管理,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各项目审批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组建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专班,明确召集人和各类审批工作人员,确定流程、各环节岗位职责和工作规则。(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5日前)
(二)明确审批事项,制定审批清单。依据《若干意见》,全面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对照《甘肃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事项信用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制定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事项信用承诺制审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信用承诺内容等,制定规范承诺书格式文本,依法明确具体办理条件,监管规则和不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承诺的惩戒措施。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市级行业管理部门梳理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事项信用承诺制审批清单,编制各部门、单位事项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5日前)
(三)优化审批流程,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以提升审批效率为目标,在省市信用承诺制改革政策框架下,研究制定《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编制信用承诺制审批工作流程,制定区域评估、模拟审批、容缺受理、代办服务等配套政策文件,明确运行规则。对实行信用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修改完善办事指南。结合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际,对以下6项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重点明确如下。
1.“标准地”审批。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重点进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力争2023年6月底前对新批工业用地符合“标准地”条件的,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不低于30%,实现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的“标准地”供地制度。(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
2.区域评估评审。对纳入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的项目实施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文物保护、压覆矿产、社会稳定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事项试行区域评估,共享评估评审结果,研究出台关于推行区域评估的实施细则。对符合要求的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实施承诺制办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3.模拟审批。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受理的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及报建审批事项,对符合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做出承诺的项目,在项目未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前就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并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待土地出让(划拨)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由各部门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换为正式审批。(牵头单位:县审改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4.容缺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受理的除即办件和上报件以外的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及报建审批事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先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在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5.代办服务。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相对独立的代办服务机构或帮办人员,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灵活制定、高效合法”的要求,接受项目单位委托,无偿协助项目单位办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申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各类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6.用地清单制。在出让土地前,由县自然资源局普查土地现状,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评估关键指标要素。各相关部门依据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指标,分别提出技术设计要点,由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形成清单一并发放给土地受让单位,土地受让单位根据清单开展工程方案设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四)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平台信息对接。涉及信用承诺制改革的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紧密合作,在配套政策完善,操作规程清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平台信息,完成信息对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各类审批人员从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和平台操作等各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为全面启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3.0版本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工作,内容新、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严格按步骤、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考核评估。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推进情况将纳入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日常督促、季度通报、年度评价。并将“一网通办”平台审批服务评分情况纳入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权重,评分情况月度通报、季度考核。
(三)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县发改局牵头的县级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协调推进机制,涉及项目审批的相关县直部门单位参与,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日常改革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四)强化业务咨询。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行业部门服务事项梳理和政策配套工作出台制定情况,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清单和细则等文件措施,确保我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工作与市级同步有序推进,切实提高我县信用承诺制改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增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信用承诺制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工作,深入挖掘和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典型经验,多渠道、多方位进行宣传报道,为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