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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9-28 11:4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176 发文字号 肃政发〔2021〕23号
关键词 森林草原防火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9-28 11:4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101日,我县将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现就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夯实防火责任

去冬今春以来,我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及省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科学处置突发火情,全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近年来祁连山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草面积逐年增加,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长久以来林下可燃物、林缘地带可燃物堆积,加之我县今年以来降水偏少,持续干旱,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火险隐患极大。二是现有防灭火通道主要依靠牧业生产性道路,道路建设标准低,且存在分布不尽合理、多断头路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扑火机具等物资装备很难抵达着火点。三是农牧民群众清明、春节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等习俗短期内无法彻底杜绝,火源管控压力较大。四是由于我县近年来没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部分干部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四个绝对不能低估,就是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的严峻性绝对不能低估、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性绝对不能低估、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绝对不能低估、对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艰巨性绝对不能低估,一定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清防火形势,警钟长鸣,勇于担当,超前谋划,周密安排,要把防火任务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山头、村户,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深入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作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利用网媒和纸媒等各类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一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草原的生态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普及新《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森林草原防火措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防火先进典型和重要时段的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二要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覆盖面。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十一、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通过会议、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栏、钉钉、QQ、微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覆盖面;三要完善旅游景区防火标识标牌设置。督促各旅游开发企业在售票厅、景点、步道、休息厅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竖立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碑(牌)和标识牌,告诫游客在景区内严禁用火;四要加强中小学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普及。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宣传活动,即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草原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标语;五要切实消除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死角和盲区。要在林区设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牌,在所有林地草原、山头、地角或岔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彩旗,告诫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增强群众防火意识,使森林草原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严控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规定,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及时劝阻、制止和打击野外违章用火,形成流动防火墙。要对上山入林路口、景区入口、公墓区等人员流动大和用火较多地段,确定专人,设立关卡,对一切进山入林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检查,坚决杜绝携带火种入山。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要区域,把握重点时段,管严管死管住野外火源。要抓好重点时期防火工作,在十一、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段,县、乡、村三级和林场、自然保护站、防火责任单位要对旅游景点、寺庙等重点地段进行分片包干,重点布防,实行全天候24小时检查、巡护、监控,确保重点时段平安稳定。要严格野外用火的审批,严格操作规程,做到气候不适不用火,无人看守不用火,未做好扑火准备不用火。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措施;对上山作业、开矿、采药等人员进行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员与责任,进行重点管控,严禁一切违规人员入山,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清明等防火重点时期,县防火办、文明办、团县委、妇联、教育局等部门,要继续通过发倡议书、致公开信等形式,倡导广大干部群众采取献花、植树等方式文明祭奠,减少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用火隐患。在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肃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的规定要求,加强预警响应,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应急准备,积极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各乡(镇)要结合消防信息员及前突小队建设,统筹安排生态管护员及干部职工组建2030人半专业扑火队,强化防扑火安全知识和防扑火应急救援、安全自救、紧急避险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开展应急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预案,确保有序有效处置。

四、强化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体系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森林草原防火单位要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片包干责任区,各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协助做好防扑火工作。自然资源(林业草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好防火值班值守、日常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督查检查、火情早期处理等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特别要切实加强与各乡镇、各自然保护站的协调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共同搞好森林草原防火的体制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队伍组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的投入,全面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气象部门要积极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提供预测预报和监测服务;通讯部门要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搞好通讯服务,确保防火信息畅通;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公安干警、消防救援、民兵预备役人员要继续充当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主力军、突击队,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公安部门要针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特点和防火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切实提高火灾案件的侦破率,坚决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从严打击各种违法用火及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火警事故。

五、严格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困难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扑火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增强森林草原火灾控制能力。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林业草原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值守归口管理工作。各乡(镇)、各林场、自然保护站、防火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火值班汇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每日零报告制度,继续坚持防火期每天向县防火办(6128605)、林草局(61215712次汇报通话,有火报火,无火报安;各级防火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一旦发现火情,按有关制度和要求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上报火情及处置情况,应急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做好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及上级指示等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认真核实、及时反馈上级通报的火情信息热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着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管理水平。在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县应急管理和森林草原防火部门要每天了解火情动态,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确保不脱岗、不漏岗,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肃南县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肃南县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电话:09366121571

肃南县应急局应急值班电话:09366121216

肃南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电话:09366128605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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