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0-00379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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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11-02 09:13:18 | 是否有效 | 是 |
肃南县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函发〔2020〕101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以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的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参考目录为指引,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到2023年,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编制26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已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标准指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gansu.gov.cn/col/col10195/index.html发布),结合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紧密结合实际和本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2.及时完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部门单位要在26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外的其他领域,实时关注省政府网站,对照省政府发布的其他标准指引,及时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并督促指导基层相关部门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3.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尤其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要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并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本单位制作的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后,统一对外发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张掖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张政务公开办〔2020〕3号)要求,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政府网站是公开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的第一平台,应当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并在文件和解读信息页面设置互相跳转链接,方便公众查看。要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同时,建立回应关切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迅速澄清、正确引导。(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建设的要求,参照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在保障常态化公开栏目设置的基础上,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同时,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和办事。(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7.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强化内容建设,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转载发布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信息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大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频次和力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8.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县、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政务公开专区设电子查询和纸质查询,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各部门单位将本单位制发的主动公开的公文,电子版和扫描件每周定期传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及时在政务公开专区公开,各乡镇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开,以便群众查阅。(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9.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五)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0.各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基层延伸。
11.指导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大喇叭等方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确定的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和工作联络员,承担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日常联络工作,督促指导本乡镇本部门抓好工作落实。鼓励设立引领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重视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工作。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提升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
(三)强化监督评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乡镇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