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46/2026-00040 | 发文字号 | 肃政发办〔2026〕20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司法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7-27 17:15: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根据《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常任委员由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不超过二十人”,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和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主任 委 员:钟向辉 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委员:房岳鹏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
妥建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志刚 县司法局局长
委 员:毛 强 县发改局局长
刘新元 县教育局局长
贺德强 县公安局政委
王春蕊 县民政局局长
孙玉国 县财政局局长
毛得勇 县人社局局长
安建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盛殿军 县住建局局长
安文杰 县水务局局长
郭志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喇燕霞 县文旅局局长
任 斌 县卫健局局长
安秀红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陆文德 县应急局局长
朱永军 县审计局局长
汤学成 县林草局局长
孟 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生忠 县统计局局长
杨玉萍 县司法局副局长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负责人替补,不另行文。
二、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 主 任:郭志刚 县司法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杨玉萍 县司法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负责人替补,不另行文。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