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3-00155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3〕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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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地质灾害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15 17:1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肃南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肃南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甘资发电〔2023〕7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3〕49号)及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树牢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精心谋划、系统部署,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落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地质灾害防治主动仗,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又做到防灾有方、治灾有法。坚持把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谋划、一项民生工程来推动。健全完善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专业监测、群测群防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断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持续提升防灾避险能力,确保隐患早排查、早预防、早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趋势重点
我县位于河西走廊南侧、祁连山北麓中段,辖区内生态环境脆弱,气候变化异常,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灾害以泥石流、山体滑坡为主。根据甘肃省地矿局水勘院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及汛期排查,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9处,其中:泥石流25处、滑坡16处、崩塌14处、不稳定斜坡4处。按照灾害规模划分,中型地质灾害16处,小型地质灾害43处。按照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中型19处、小型40处,分别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32.2%、67.8%。威胁人口1899人,威胁财产28535万元。(详见附件)
(一)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我县气候变化情况,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可大致分为汛期和冰雪融化期两个防治时段。3-4月冰雪融化期:以冰雪融化、冻土解冻为特征,预防重点为崩塌、滑坡等灾害。5-9月进入汛期,以大雨、暴雨和大暴雨为特征,多可形成山洪,预防重点为泥石流、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陷等灾害。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6-8月。
气象部门预计2023年1-9月全县降水量略偏多,气温略偏高。其中后冬(1-2月)降水偏少;春季(3-5月)降水略偏多,有春旱;春末夏初(5-6月)降水略偏多,无区域性春末夏初旱,但有干旱少雨时段;第一场透雨出现时间略偏早,在4月中下旬。后冬气温略偏低;春季气温略偏低,无明显春寒或倒春寒;晚霜冻结束日期接近常年,在5月中下旬。春季沙尘暴场次多于常年。夏季(6-8月)降水略偏少,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伏期有干旱。初秋(9月)降水接近常年。
综合考虑降雨趋势、历史灾害分布、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影响因素,预测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趋于平均水平。
(二)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县域中部、祁连山北部的大河乡-马蹄乡中低山区及皇城镇东部一带,面积约3737.75km²,占全县总面积的18.48%,区域内主要有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计2023年主汛期内,局地暴雨、短时强降水易发地区主要集中于梨园河、大野口河、西营河河谷两侧,祁丰东部至大河、康乐南部(康白集镇)至马蹄一带,主要威胁城镇、村庄、工矿企业和工程设施、公路以及农田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具体如下:
皇城镇2023年重点防范区域6处:水关村崩塌、北极村二中后滑坡、八四沟泥石流、石头沟泥石流、炸药库沟泥石流、北湾村兔耳索沟泥石流。
马蹄藏族乡2023年重点防范区域3处:下观音殿崩塌、马蹄寺三十三天崩塌、芭蕉湾村张家沟泥石流。
康乐镇2023年重点防范区域2处:榆木庄村二层台子不稳定斜坡、大草滩村居民点滑坡。
白银蒙古族乡2023年重点防范区域1处:羊圈台子滑坡。
红湾寺镇2023年重点防范区域3处:红湾寺后滑坡、红湾寺镇“八七”红楼北侧泥石流、红湾寺镇“012”工程后坡泥石流。
大河乡2023年重点防范区域4处:喇嘛湾台子不稳定斜坡、西柳沟村深沟滑坡、营盘村九个台子西北坡泥石流、G213线公路白泉门大湾滑坡。
祁丰藏族乡2023年重点防范区域8处:红庙沟泥石流、文殊沟泥石流、文殊村1#无名沟泥石流、文殊村2#无名沟泥石流、白山河泥石流、榆林坝河泥石流、甘坝口东沟泥石流、文殊沟南3#无名沟泥石流。
三、主要任务
(一)调查评价
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的县级成果集成。
2.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应急调查
(1)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
县级重点开展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指导,巡查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情况。乡(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段开展动态巡查和排查。
(2)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及动态调查
乡(镇)政府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危险性及危害性等进行核查、调查,建立核查调查表,录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
(3)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技术支撑
按照《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按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技术支撑等工作任务。
(二)监测预警
1.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完成19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建设和并网运行,提升专群结合监测预警覆盖面和预警能力。
2.群测群防
细化群测群防网格管理,推广群测群防APP应用,建成群测群防员+网格管理员+乡(镇)+县的四级新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健全群测群防资金保障机制和成功避险奖励机制。强化监测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群众识灾、观测、辨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
(三)综合治理
1.工程治理
(1)排危除险工程
对由地震或极端降雨诱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排危除险减缓或消除隐患。
(2)已有治理工程维护和修复
组织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修等措施,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维护,确保发挥效益。
(四)能力建设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
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乡(镇)根据需求,配置有关防治技术装备,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
2.提升社会防灾避险能力
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群测群防员培训,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等。
四、工作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人民生命安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及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为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各乡(镇)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防范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合理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的审批监管;县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负责重要交通干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小流域和泥石流河道、沟道的治理,负责山洪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及军事部门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工矿企业、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县教育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林业和草原湿地保护中心负责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负责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县应急局负责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负责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如遇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迅速查清灾情、险情,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研判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及建议,并指导开展防灾避险工作,为政府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协作抓好各领域有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加强动态巡查,夯实防灾基础。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预测、会商、规划、部署、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职责继续全面开展“三查”,重点加强对校区、医院、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员聚集区、房屋建设切坡点、水利设施、公路沿线和旅游区(点)以及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动态巡查工作。对排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动态监管和“两卡”发放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装备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要定期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和宣传工作,对威胁村庄、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区的重大隐患点,6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避险应急演练,一旦出现临灾前兆,提高主动避险意识,确保能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三)强化工程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切实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发生。对于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治措施,确需治理的,责令限期治理。严格落实单独选址项目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项目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未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发改、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不得批复建设。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庄规划以及移民搬迁选址,要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
(四)坚持汛期值守,做好应急响应。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订完善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步建成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地质灾害快速反应机制。细化重大灾害隐患点应急方案,做到应急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各乡(镇)政府、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群众公开联系方式。遇紧急险情灾情要按照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和县应急局、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县政府将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调查,迅速采取避让等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受灾群众,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值班电话:
县政府办公室:0936-6121221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936-6121024
县应急管理局:0936-6121216
附件:1.肃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肃南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汛期值班名单
3.肃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件1
肃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梁 诚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登成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 庆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屈志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盛海霞 县发改局局长
孙玉国 县财政局局长
郭志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兰继传 县工信局局长
于立新 县民政局局长
魏永强 县住建局局长
汤学成 县水务局局长
贺卫国 县卫健局局长
盛殿军 县交通局局长
安维武 县教育局局长
潘占华 县文旅局局长
张振华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赵 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武雪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贾风春 县气象局局长
安建军 皇城镇政府镇长
牛志英 马蹄乡政府乡长
吴祎蓉 康乐镇政府镇长
巴文涛 白银乡政府乡长
钟向民 大河乡政府乡长
贺恩威 明花乡政府乡长
常召斌 祁丰乡政府乡长
安 婧 红湾寺镇政府副镇长
赵 伟 甘肃省地矿局水勘院地岩处主任
陈光泽 县供电公司经理
丁扬县 电信公司经理
李晓燕 县移动公司经理
杨 荣 县联通公司经理
刘建林 县森林消防大队教导员
南景文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在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张登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自然资源局内部调剂。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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