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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6 09:3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268 发文字号 肃政办发〔2022〕6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5-26 09:30: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

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1.1 编制目的

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地处置突发刑事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控制、减少突发刑事案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和《肃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突发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刑事案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保障有力。

1.5 刑事案件分级

根据突发刑事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5.1 一般刑事案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刑事案件:

1)持枪或持放射性、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1次造成1人受伤且危情仍未排除的案件;或自称持放射性、剧毒、爆炸物等危险品敲诈、抢劫的案件。

2)抢劫、盗窃、丢失枪支1支以上的案件抢劫、盗窃、丢失放射性、剧毒、爆炸物等危险品的案件。

3)抢劫、抢夺、盗窃、拐卖婴幼儿的案件。

4)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涉案数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涉案数额在50万元以上、2OO万元以下,受害人数在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案件。

6)金融诈骗、骗汇、逃汇、洗钱、涉税、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涉案数额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案件制贩假币面值数额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案件。

7)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农作物大面积绝收、减产,受害农户10户以上、20户以下的涉农案件。

8)其他突发刑事案件。

1.5.2 较大刑事案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刑事案件:

1)持枪或持放射性、剧毒、爆炸物等危险品在公共场所、学校、金融单位、党政军机关等要害、敏感部位实施抢劫、爆炸、绑架等犯罪,1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且危情仍未排除的案件。

2)绑架、劫持人质1人以上或致人质伤亡的案件。

3)抢劫、盗窃、丢失枪支2支以上的案件抢劫、盗窃、丢失剧毒、放射性、爆炸物等危险品数量较大的案件。

4)劫持机动车辆、纵火造成1人以上死亡且危情尚未排除的案件。

5)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仪器,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涉案数额在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涉案数额在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受害人数在50人以上的案件。

7)金融诈骗、骗汇、逃汇、洗钱、涉税、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涉案数额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制贩假币面值数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案件。

8)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农作物大面积绝收、减产,受害农户20户以上的涉农案件。

9)其他突发刑事案件。

1.5.3 重大刑事案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刑事案件:

1)在学校、机场、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党政军机关等要害敏感部位发生的1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刑事案件,或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杀人、爆炸、放火、绑架、劫持人质、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O0万元以上的案件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的案件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劫持正在运营的公交、客运、校车等车辆,危情尚未排除的案件。

4)有组织的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仪器,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危情尚未排除,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

5)涉案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增值税发票及其它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6)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农作物大面积绝收、减产,社会影响极大的坑农案件。

7)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8)涉及全省5O人以上人员偷渡案件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我县人员偷渡案件。

9)其他需要省级部门指挥处置的突发刑事案件。

1.5.4 特别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1)1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放火、投放或邮寄危险物质等案件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绑架、劫持人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县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等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固体放射性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8)攻击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9)在全省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10)其他需要省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处置的突发刑事案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

2.1 县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

成立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对应联系主任、县公安局政委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检察院、武警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外事办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县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全县突发刑事案件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批准启动实施或解除突发刑事案件Ⅲ级应急响应,直接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较大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处置一般突发刑事案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度全县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力量和资源处置突发刑事案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报告有关情况研究、协调突发刑事案件应对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2.2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政委兼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承担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突发刑事案件的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研究提出突发刑事案件预警信息发布和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开展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告和新闻报道工作。

2.3 专家组

县公安局特聘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专家针对不同案件的需要开展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设在案发公安机关现场指挥长由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案情需要和案件侦破进展情况现场指挥部成员可增加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现场指挥部主要负责先期调集警力,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及时掌握案件和现场情况,随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具体落实县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处置指令和任务统筹指挥现场处置人员和资源特殊紧急情况可以直接做出处置决定。现场指挥长一般不直接参与各处置小组行动特殊情况应获上级指挥部批准。

2.5 县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成立突发刑事案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刑事案件应对处置工作。

第三章 应急准备

3.1 预警机制

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门承担突发刑事案件的预测预警,及时分析、研究各类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建立突发刑事案件预测预警和信息的收集、报告、评估、发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2 信息报告

突发刑事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报告。  

应急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也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案件情况、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突发刑事案件信息,首报信息要在案发后2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县政府报告,40分钟内进行书面报告。确因情况特殊,无法按时报告全面情况的,应在案件发生后40分钟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原因。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案件情况,并转达领导批示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跟踪反馈落实情况。突发刑事案件如涉及或影响到其他县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3.3 先期处置

突发刑事案件发生后,案发地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案件信息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1)封锁堵截。封锁现场、主要街道和出城村镇路口,并根据案情需要启动本地应急堵截卡点。必要时,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启动市内部分或全部堵截卡点。

2)排除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控制涉嫌反抗或继续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并切断现场周围水、电、燃气等设施,以防引发次生灾难组织专业人员实施排爆或清除有毒、放射性物质等排险措施。

3)开展救援。对有人员伤亡或纵火、爆炸等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现场,要先行抢救伤员和解救危难群众,同时进行灭火、排爆等紧急救援。

4)现场勘查。在排除现场隐患后,迅速组织刑事技术人员进行初步现场勘验、调查,为侦查办案提供可靠依据。

5)调查走访。及时安排警力开展调查走访和排查工作,为案件分析等侦查工作提供依据。

6)组织追捕。对发现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要立即组织警力抓捕,必要时发出协查通报、通缉令进行缉捕。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对应突发刑事案件分级标准,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

4.2 响应程序

4.2.1 Ⅳ级响应

案情达到一般刑事案件标准,由案发地县应急指挥部研判认定,并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机构指导案发地开展案件应对处置工作,必要时可派出工作组赴案发现场,指导开展案件处置工作。

案发地党委、政府可以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安机关权限以外的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开展调动相关单位、装备和技术力量等工作,不参与现场的具体指挥工作。领导小组需了解案发现场情况时,由现场指挥长负责汇报。

4.2.2 Ⅲ级响应

案情达到较大刑事案件标准,由县应急指挥部研判认定,并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案件应对处置工作。县委、县政府可以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安机关权限以外的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开展调动相关单位、装备和技术力量等工作,不参与现场的具体指挥工作。领导小组需了解案发现场情况时,由现场指挥长负责汇报。

4.2.3 Ⅱ级响应

案情达到重大刑事案件标准,市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研究部署突发刑事案件应对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指令,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2.4 Ⅰ级响应

案情达到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标准,县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由市政府决定并发布Ⅰ级响应。同时,由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提出启动国家Ⅱ级响应的建议。

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工作,市政府领导赴案发地督促指导案件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4.3 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落实以下应急措施:

1)调集警力,赶赴现场。接到报案后,案发地公安机关调度刑侦、治安、交通、网安、刑事技术等相关警种和部门,携带武器及装备等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尽快判明案件性质,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

2)侦查勘验,分析研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检验、寻找、显现、提取、记录和保存现场实物、电子、生物等各种痕迹、物品,研究分析现场和案件情况。

3)调查走访,掌控重点。根据案件分析研判情况,及时安排警力开展调查走访工作,掌握重要线索,掌控重点嫌疑人。

4)积极备勤,快速应对。案发地公安机关全局一线单位全员回岗待命备勤,随时增援处置现场或开展对相关区域、场所等清查缉捕工作。

5)分析案情,明确方向。适时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汇总、研究案件情况,明确侦查方向和应对措施,研究提出决策性处置意见。

6)制定措施,组织追捕。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及时制定周密追捕方案,统筹协调警力和设备资源,全力实施抓捕行动。

4.4 警力配备

突发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以刑侦部门为主,其他各警种全力配合。根据不同案件,武警、消防、巡特警、治安、交警、国保、网安等警种分别担负不同性质的任务,现场指挥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案件性质不同,将现场处置警力按不同职能分为以下处置小组:

指挥调度组: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任组长,由县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办公室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刑事案件现场的接报警,汇总有关信息,汇集案件情况,及时发布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

现场保护组:县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由巡特警、治安、交警组成,巡特警负责现场中心内封闭保护区治安负责现场外围警戒区交警负责街面、道路封锁,交通管制及维持交通秩序。

突击强攻组:武警肃南县中队中队长任组长,由武警、巡特警组成,负责对武装拒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武装突击强攻或隐蔽狙击,捕歼犯罪嫌疑人。

抢险救援组:县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由武警、消防、医疗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解救危难群众,抢救受伤人员。

技术处理组: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任组长,由排爆人员、防化人员、技术检验人员或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控制现场周围水、电、燃气等资源,对现场涉爆、涉毒等技术问题进行处理。

 现场勘查组: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或案发县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法医、痕检及其他技术勘查人员组成,负责勘查现场及现场证据和线索的收集工作。

 侦查抓捕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任组长,由刑侦大队、网安大队人员组成,负责排查案件线索,收集犯罪证据,追捕犯罪嫌疑人。

 后勤保障组:县公安局分管后勤的副局长任组长,由各部门后勤人员组成,负责武器装备、技术设备等物资供应,保障通讯畅通,采集案件资料,提供生活保障。

谈判专家组:县公安局刑侦专家组负责人任组长,由谈判专家和有谈判资格人员组成,负责对绑架、劫持人质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展开心理攻势,力争将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4.5 响应终止

当突发刑事案件已经侦破,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案发地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由应急响应启动机关决定终止响应。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装备和物资保障

县公安机关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备完善相关应对处置的装备和器材,尤其要配齐配全常用的排爆器材、抓捕器材、堵截器材、勘验器材和保护器材,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应对处置所需装备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2 通讯联络保障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要掌握本单位人员、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联络人的通讯联络方式。县公安局要加强通讯联络保障建设,配备现场通讯指挥车,确保应对突发刑事案件通讯联络畅通。

5.3 特殊人才培养

县公安局要加强应对突发刑事案件特殊人才的培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要专门培养专职排爆人员加强对已取得谈判专家资格的谈判人员的培训,县公安局至少培训配备一名专业的谈判人员。县公安局要加强储备刑事案件现场处置的专家队伍,组建过硬的刑侦专家组。

5.4 预设全县各级堵截卡点

县公安局要认真研究本县交通路线,科学合理预设各级道路堵截卡点位置,确保不疏不漏。卡点组成人员应当由堵截卡点附近的刑警队、派出所、交警队、巡警队民警组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要有本地堵截卡点图表和卡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6.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刑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案件或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2 预案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制定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及应急管理局备案,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指导修订完善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6.3 预案演练

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县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支持,按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处置突发刑事案件实战演练。

6.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1

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检察院:负责应对处置工作中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视情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县公安局:指导做好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审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部署、组织和协调全县突发刑事案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处置刑事案件期间信息汇总、上报、传递等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协调督导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刑事案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承办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和拨付应对处置工作所需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处置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并对社会稳定造成重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配合公安部门处置刑事案件中涉及核与辐射方面的工作。协调公路运输保障。

县卫健局:负责应对处置工作中的医疗救治、现场消毒、疫情监控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伤害、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涉外刑事案件处置相关工作。

武警中队:根据突发刑事案件的严重性、破坏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和上级命令、指令,以及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参加现场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受害群众、维护现场治安、协助公安部门缉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商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负责协调、组织省、市、县属媒体开展报道工作,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附件2

肃南县突发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挥:唐元丰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办公室:5925015   手机:13909366156

副总指挥:屈志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6122779   手机:13830685772

          郝建雄县公安局政委

                  办公室:5925002  手机:13909365358

成  员:兰继传 县工信局局长

         办公室:6122992  手机:18990602909

         孙玉国 县财政局局长

                 办公室:6122688  手机:13993644927

         贺卫国 县卫健局局长

                 办公室:6122505  手机:13830635141

         管利兴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办公室:6121426   手机:13993605082

         郭县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5925003  手机:13909365110

         妥存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办公室:6122482   手机:18809361898

         杨晓泽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办公室:5925135   手机:19993658889

         武雪峰 融媒体中心主任

                 办公室:6121287   手机:1990936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