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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肃南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2-31 11:52:18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1/2021-0004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委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委办
生成日期 2021-12-31 11:52:18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特制定《肃南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要求,肃南县乡村振兴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肃南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于2021年7月15日下发执行。

二、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一号文件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落实农牧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牧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依据脱贫摘帽时间,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街接,分步分类有序接续推进。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任务、新要求,做好过渡期内组织领导、条块责任、工作推进、资金保障、社会帮扶、政策支持、考核评估等7个行之有效的脱贫攻坚制度机制有机转换到乡村振兴上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牧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牧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具有肃南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