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2-00320 | 发文字号 | 肃政发〔202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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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2-09-30 15: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根据《张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张政办发〔2022〕129号),对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审查,确定《肃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各部门要严格认领《肃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事项,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逐项编制完善实施清单,并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于2022年12月底前在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平台开放后另行通知)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公布后,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行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
二、及时做好各类清单的衔接调整。《肃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与县审改办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各类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三、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及时做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落地实施,并逐项细化完善监管措施,科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切实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四、切实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县政府办、县审改办要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协调和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肃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