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3 15:25:23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39/2021-00010 发文字号 肃民发〔2020〕28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1-23 15:25:23 是否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省市驻肃单位

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提高村(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根据民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民发﹝2020﹞87)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

20201230


点击下载: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