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35/2026-00069 | 发文字号 |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红湾寺镇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红湾寺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6-09-07 09:33:32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为民服务和社区工作。
2.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丰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治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6.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红湾寺镇党委、政府设置内设机构4个和事业单位3个。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此外,还有实行县级业务部门与红湾寺镇双重管理体制的派驻机构4个,分别是肃南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肃南县司法局红湾司法所、肃南县自然资源局城区自然资源所、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55.3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1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政策标准小幅上调,同时新增部分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收支规模同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1855.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3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185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21万元,占50.19%;项目支出924.09万元,占49.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55.3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3.1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政策标准小幅上调,同时新增部分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收支规模同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红湾寺镇人民政府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公用经费、公共设施管理费等重点支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支出规模较大的有2025年红湾寺镇“长者之家”便民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和2025年公共设施管理费项目,两项决算数共计213.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1%,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和城区公共基础设施维护。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政策规定调整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人员经费略有增加,同时单位日常履职、业务运行及专项工作保障经费小幅增长,致使全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略有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5.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1.32万元,占72.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99万元,占1.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60万元,占7.15%;卫生健康支出55.85万元,占3.01%;城乡社区支出243.04万元,占13.10%;住房保障支出59.50万元,占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追加安排了人员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导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略有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未安排专项预算,年度执行中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调剂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工作,因此形成年度实际支出,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补缴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及就业保障相关补助支出,同时年度内落实上级新增社保民生保障政策,追加安排相关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未足额预估相关增量支出,导致全年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公务员,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小幅调整,致使实际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略有上浮。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红湾寺镇计划新建社区“长者之家”便民服务驿站,上级部门调剂安排相关项目经费,导致全年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2万元,支出决算为5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公务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小幅调整,致使实际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略有上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11万元,增长8.84%,本年度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奖励、社会保障缴费等政策性标准调整上调,同时人员新增、正常晋级晋档增资,整体人员保障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日常办公运转、出差、设备运维、业务培训及履职保障等常态化支出增加,日常公用保障开支较上年有所提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但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67.41%,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未开展初任培训,导致培训费比上年度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红湾寺镇环卫大队环卫垃圾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8个,涉及资金92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组织对“2025年红湾寺镇社区‘长者之家’便民服务驿站建设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设定明确,资金执行规范,产出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标准,社会效益显著,有效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5年春节慰问费(残疾人)、2025年妇女儿童工作活动经费等3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5年春节慰问费(残疾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96万元,执行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残疾人员慰问金均已发放至个人,提高了生活困难人员生活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精细化管理水平不足;二是帮扶成效跟踪机制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提升绩效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健全长效跟踪机制,筑牢帮扶成效闭环管理。
2.“2025年妇女儿童工作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夯实基层阵地建设、强化维权服务等举措,着力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提升服务妇女质量、深化妇联组织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二是项目活动形式与服务覆盖面仍有短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准编制年度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创新活动服务模式,拓宽服务覆盖范围。
3.“2025年职业年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5万元,执行数为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职业年金缴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绩效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细化绩效指标,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4.“2025年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足额及时发放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27万元,提高环卫工收入,促进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单一,考核维度不够全面。二是队伍效能联动机制不完善,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凸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绩效指标,强化精细管理。二是健全考核机制,提升资金效益。
5.“2025年社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红湾寺镇下辖裕兴、隆畅、红湾三个社区正常工作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经费使用精细化统筹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是优化经费统筹规划,提升资金使用综合效益。
项目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