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36/2026-00017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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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发改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01 11:27:11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工作决策部署,抢抓春季消费黄金期,进一步激活我县消费市场活力,持续提升消费信心,切实让利于民、惠及群众,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开展2026年“春满肃南・惠享生活”主题促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肃南县2026年“春满肃南・惠享生活”主题促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6年4月3日—2026年5月2日
三、消费券发放额度及种类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餐饮、日用品、住宿(含星级民宿)和旅游景区电子消费券15万元。
(一)对限上商贸企业和限下样本监测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7万元,发放面额为5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1400张。
(二)对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等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8万元,发放面额为5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1600张。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方式
发放时间:2026年4月3日上午9时起
发放方式:搜索关注“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snxfgj123)微信公众号发放,为唯一官方发放渠道,以抢券方式进行。居民消费者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snxfgj123)公众号,在弹出页面下方菜单点击“消费券”栏目,即可显示“肃南消费券”种类菜单,手机注册登记后即可在电子消费券发放时段内登录抢券,每人可抢不同种类各面额的电子消费券各1张,当日发放,抢完为止。已关注的用户搜索“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公众号,然后点击“私信”,在弹出页面下方菜单点击“消费券”栏目抢券。领取消费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过期自动失效。
五、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领取电子消费券后,通过使用微信在活动商家扫码支付,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本期促消费活动的消费券共有两种,单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严禁拆单操作、套现、远程付款等违规行为。
消费者在入选的商贸和零售企业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电子消费券。
六、核算规则
活动结束后,市银联公司向县发改局提交书面结算资料,经发改局审核后向省银联公司账户提供资金,由省银联公司向商户进行结算。本期资金核算后,沉淀资金结转至下一期活动使用。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肃南县发改局 0936-6121413
联 系 人:贺楠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