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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1-22 10:43:51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50/2026-0003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1-22 10:43:51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基本情况。肃南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北前沿、河西走廊中部、祁连山北麓一线,南部山区气候阴冷潮湿,北部平原区干燥,东西长650公里,南北宽120-200公里,总面积2.4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200米,年平均气温为4.2℃。全县辖3镇5乡102个行政村和3个城镇社区,总人口3.93万人。全县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燕麦、蔬菜、马铃薯、牧草等。

(二)地膜覆盖应用与回收利用状况。近年来,肃南县地膜覆盖应用集中于明花乡等平川种植区,以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作物为主,依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配套“政府补贴+农户自购”政策,主推≥0.015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叠加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通过专业回收企业构建起“源头管控—过程指导—末端回收”的全链条治理体系。2024-2025年废旧地膜处置率持续稳定在85%以上,预计2026年我县蔬菜、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覆膜面积约4.5万亩,全县地膜用量约280吨/年。

(三)试点实施拟解决的问题。通过项目实施,激发农户参与积极性,降低回收成本,拓宽回收覆盖面,提升转运效率,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回收增效—市场闭环—长效管控”全链条治理体系,实现农业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双赢,最终推动全县地膜处置率稳定在86%以上,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系统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参与、科技支撑”的农业废弃物治理新格局。立足肃南县地膜污染治理实际,以破解回收范围窄、体系不完善、市场化动力弱等痛点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源头管控、全程治理,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原则,以以奖代补政策撬动各方力量,进一步完善回收体系,扩大地膜回收覆盖范围,推动全县废旧地膜处置率稳定达到86%以上,最终构建起源头可控、回收高效、利用闭环的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三、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重点覆膜区域明花乡,重点延伸至偏远种植片区,依托省级“以奖代补”政策,通过与回收企业、网点签订回收协议,稳定回收价格,完善回收体系,明确企业回收区域、回收数量等指标,扩大回收范围,消除回收盲点,实现废旧农膜应收尽收,完成年度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目标任务。

(二)预期目标。

到2026年底,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运转效率显著提升,回收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回收机制不断完善,全县废旧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6%以上,农田残膜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牧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双赢。

四、资金概算。

(一)资金使用计划。本项目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共10万元,全部专项用于废旧地膜回收处置环节,以扩大回收范围、完善回收体系、实现86%处置率为核心目标。补贴标准为400元/吨,预计覆盖250吨回收量,分配资金10万元,重点激励回收网点向偏远种植片区延伸,提升回收覆盖面与转运效率,补贴资金按实际回收处置量核算,实行多收多补的原则,确保资金精准高效投向地膜回收体系建设关键环节。

(二)资金管理。以奖代补资金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目标挂钩,制定相应的奖补办法,确定符合条件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及企业,签订包片回收协议,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台账资料,专项资金奖补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6年5月31日前,拨付80%奖补资金,2026年11月30日前,经考核完成任务指标及时拨付剩余20%奖补资金。经考核未完成任务的,暂停拨付奖补资金,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行拨付,整改后仍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补。

五、实施计划进度

2026年1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工作任务及资金计划,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肃南县年度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3月-11月:与回收网点、企业签订包片回收协议,督促开展回收;同时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结合春耕秋收清理残膜,动员项目区开展地膜捡拾活动。

2026年12月:按照财政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照项目绩效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指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整理数据,准备验收工作;经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兑现项目资金,并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绩效考评材料。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农技中心、明花乡主管农牧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技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项目实施。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抓好项目的督查指导和任务落实。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80号)有关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规范列支相关费用,加快预算执行,杜绝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绩效评价。项目严格执行绩效评价制度,项目实施结束后,承担单位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绩效自评,经市级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备案。

(四)注重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搞好示范引导,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政府积极倡导、农民自觉参与、社会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

附件:肃南县2026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 斌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白晓艳  肃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贺学森  肃南县明花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拉主当智 肃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农艺师

        卢 越  明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安 丽  肃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会计

        王 荣  肃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农艺师

        郭  雅  肃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何林鑫  肃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