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39/2026-00005 | 发文字号 |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民政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1-20 15:23:36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效,激活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助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甘肃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甘民发〔2026〕4号)文件精神,我县自2026年1月起,面向辖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现按照自愿参与、择优征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誉优良的第三方专业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征集条件
1.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内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且正常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3.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中关于评估主体的相关要求,不得参与本项目补贴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供给,确保评估工作独立、公正开展;
4.评估机构配备5名及以上专兼职评估人员,且取得相应资质;
5.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养老机构征集条件
1.依法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在民政部门备案;
2.具备收住、照护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
3.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
4.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正常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5.严格执行《甘肃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征集条件
1.依法完成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助餐点均可申报)。
2.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正常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院运营时间不受此限);
4.严格执行《甘肃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资料
(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材料
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备案表;
2.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养老机构申报材料
1.养老机构申报备案表;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4.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消防设施审验合格证明材料;
6.食品安全相关许可证明复印件;
7.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1.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报备案表;
2.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参与申报的评估机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需将真实有效完整申报材料以纸质版形式提交,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主体,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上传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金民工程)后分配机构账号。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起。
2.报名方式:将申报材料以纸质版形式提交至县民政局405办公室。线下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上传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金民工程)。
3.咨询电话:0936-5992955
联系人:胡雪梅 15109362121
附件:1.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
2.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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