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46/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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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1-16 14:35:12 | 是否有效 |
今年以来,肃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为核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的政府治理体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夯实政治引领,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及理论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必学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治必考内容,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年内,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3次,专题培训班1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5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50余次。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议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情况报告1次,根据《肃南县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举措清单》,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2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肃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落地,从10个方面39项具体内容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乡镇主要负责人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和履职考核内容,积极探索乡镇司法所承接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提升法制审核员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依法履职担当,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一是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大职能相近党政机构重组整合,组建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林业和草原局,挂牌组建县数据局等5个机构,将原来的33个党政机构精简为27个。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对标乡镇主要职能,优化乡镇机构设置,二类乡镇设置“四办三中心一队”,三类乡镇设置“四办两中心一队”,不断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保证基层调得动、用得顺。严格按照界定范围和精简规范要求,对全县161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优化调整为25个,精简率84.5%,确保了议事协调机构履职尽责、精干高效。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目标,积极推进“免证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一业一证”“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通过“亲自经办+亲身体验+陪同办理+帮办带办”等方式,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除57项负面清单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国垂、省垂、市垂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县级1570个政务服务事项和乡镇、村(社区)4962个事项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布办事指南、流程、标准、时限等内容,网办率达100%。三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甘肃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肃南县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打造“肃南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工作方案》(县委办发〔2024〕9号)为抓手,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肃南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纵深推进。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肃司法发〔2024〕22号),坚持“开门清理,不留死角”,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内容均不存在歧视或区别对待企业等政策。以“石榴籽律师服务团”为载体,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活动1次,深入8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立法决策,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落实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畅通立法意见征集渠道,坚持开门立法,协商立法,充分调动相关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年内配合省市完成各类法规、规章意见征求20余件。报请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统筹相关部门参与,广泛汇集民智,针对审议稿修改意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全面修改,深入推进“小快灵、真管用、有特色”立法。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审查、备案、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县现行有效的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决定保留11件,拟修订4件,废止6件,有效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四)强化程序落实,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补充通知》(肃政办发〔2024〕46号),严格推行“部门+单位法律顾问”“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双重审查模式,年内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200余次。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过程记录、材料归档管理机制和办理结果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机制,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可倒查追溯。三是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共聘请38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顾问“参谋助手”作用,邀请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80余次,合同审核10余次,依法决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五)健全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本县行政执法部门对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梳理编制和公示公开。动态调整乡镇赋权事项,对涉及乡镇的190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专业性较强的3项,执法人员甄别难度大,建议上收。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梳理、细化和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全县15个执法主体依据上级标准完成本部门裁量权的制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修改完善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先后两批次公布行政处罚“两轻一免”事项435项、“首违不罚”事项49项,目前,共进行行政指导272件,责令改正139件,说服教育24件,从轻处罚43件,减轻处罚12件,免于处罚8件,减免金额70余万元。三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肃南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肃政办函〔2024〕18号),建成8个乡镇全覆盖的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以“县政府协调监督局”名义制定细化任务清单,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不断实现了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过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的方式,梳理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为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完善应急制度,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一是加强突发事件的法治保障。修订县级预案66个,105村(社区)修订多合一应急手册105个,形成了上下贯通、覆盖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消防救援、地震逃生等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大力掀起“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热潮,全力筑牢安全之基。二是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召开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3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会议2次,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加强民主监督,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进行实地调研,通报全县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指导和监督。
(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攻坚年、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等专项工作。今年以来,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7件,调解和化解行政争议7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实效明显。开展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配合工作,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信访部门向行政复议机构转送案件2件,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效能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持续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肃南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严格依法开展应诉工作,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开展府院案件座谈2次,全县应诉案件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八)健全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水平。不断拓展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8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完善农民工、残疾人、青少年儿童、妇女、军人军属等8个维权服务工作站功能,实现全县102个行政村、3个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服务质效,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均等化。通过畅通咨询渠道、实行网上申办、提供邮寄公证服务等方式,做到了办证取证“最多跑一次”,年内办理公证业务85件,公证机制不断完善。二是强化律师队伍建设。以律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行业信用等级评定、“争做党和人民满意好律师”等主题活动为载体,组建“石榴籽律师服务团”,助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60余次,法律知识进校园5次,着力引导律师队伍立足实际,践行人民律师服务理念。强化律师执业监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对律所工作督查督导2次,着力塑造讲政治、为人民、强专业、守纪律的律师职业形象,推动全县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九)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认真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74件、政协委员提案62件,对曝光的行政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做好处理答复工作。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关切。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宣传、办事、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形成了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格局。三是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2000余条,进一步加强信息监管,提升信用信息建设质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肃南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部门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整体合力不强。二是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乡镇综合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配备不稳定,影响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是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五是各乡镇、各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认识不到位,决策公众参与度不高,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不足。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县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为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贡献法治力量。一是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等制度,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二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强乡镇综合执法监督、指导,确保乡镇综合执法规范运行。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意识。四是出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法律顾问聘用考评办法》,加强法律顾问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五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工作情况检查、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