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8/2024-00051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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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3 10:1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人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肃南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推拖绕”“庸懒散”;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执行不力,克扣挪用、违规发放补贴;公益性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方面违规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虚报冒领、违规发放各类就业奖补资金;养老金迟发、漏发、错发、违规领取;不及时申报、停发遗属困难生活补助等民生补贴;违规参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养老保险金;欺诈骗保、套保、贪污挪用社会保障资金;违规进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伪造、变造、篡改鉴定结论等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直接从事中介业务,或与中介机构暗中勾结、打擦边球、钻空子、相互串通谋取利益;工作人员态度冷漠、作风粗暴、慵懒推拖、吃拿卡要等为民服务不作为、履行职责不担当、落实工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二、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反映问题时请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36—6121418。
2.来信举报: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肃南县滨河路28号310室),邮政编码:734400。
3.来访地址:来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室当面反映问题。
四、受理时限
1.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
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