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99/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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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卫健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红十字会 | |
生成日期 | 2024-01-19 11:46:55 | 是否有效 |
致广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
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 是中华民族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人道主义行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我健康、我奉献、我快乐”的理念。输血是延续生命、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手段,在现有科技还不能制造出替代血液功能产品的今天,临床医疗救治用血只能依靠广大健康适龄公民无偿捐献。科学研究表明,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人体血液总量的10%,献血后贮存在肝脏、脾脏等器官的血液会释放出来参与血液循环,迅速将血容量恢复到献血前。无偿献血不但无损身体健康,科学适量献血还能够刺激人体骨髓造血功能,有利于血液新陈代谢,减少心脑血管疾病发生。
无偿献血工作只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宣传、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健康持续发展,才能确保临床医疗救治用血的需求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高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在此,我们倡议: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当先锋、作表率,带头参加无偿献血,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传递共产党员的无私奉献精神与正能量,带动全社会适龄健康公民参与无偿献血,大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奉献爱心的社会公益氛围。
同时,我们号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立即行动起来,勇敢伸出臂膀,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为健康肃南增辉,为文明肃南添彩!
肃南县红十字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