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8/2022-00245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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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人社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08 15:37:12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8〕67号)、《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2019〕33号有关要求,对2019年7月10日以来在我县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已脱贫劳动力,积极鼓励动员申报。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对营业执照信息、前往各乡镇实地审核后,拟对符合条件的58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8日—12月12日 (共公示5天)
监督电话:0936—6122200 0936—6126292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