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46/2022-00026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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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0 15:47:43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层层推荐,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拟推荐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杜芳同志(肃南县司法局 二级主任科员)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程序推荐上报。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肃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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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肃南县司法局
肃南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