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会议 > 县政府常务会议

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 2022-12-01 15:28:33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34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2-01 15:28:33 是否有效

2022年1116日,政府县长钟向辉在县委、县政府统办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讨论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会议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也是一级政府敢于担当的政治表现,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研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认真研判发表意见,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县司法局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要主动加强与法院、相关部门、乡镇沟通联系,及时督促提醒涉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更好地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10月19日市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四风”的工作要求,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决落实好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大力精文减会,减少督查检查,真正为基层减负,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落细。

三、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关于肃南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强调,河湖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压紧靠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强化河湖监管。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做好河湖水域确权登记,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加大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整体水体环境质量。要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地下水动态监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水权水价改革,纵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四、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林长制相关工作。会议强调,林长制工作推行一年来,责任体系逐步建立,治理保护成效明显,林草资源质效持续提升,林草生态价值有效发挥,实现了林长制工作良好开局。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在巩固、完善、提升上下功夫,始终牢记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责之重者”,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全面加强林草资源管护,严格落实保护制度,提升灾害预防处置能力,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深化林权制度、草原基本经营制度等重点改革,用好林草领域投融资政策,强化林草科技支撑,为生态治理和生态产业发展注入强大活力。要完善林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跟进督查考核,推动形成共管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单位提交的议题,通报了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