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肃南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肃南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十三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83号)精神,结合肃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人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
——就业创业工作稳步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共有1156名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率均达到85%以上。全县城镇新增就业累计537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筹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40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40万元。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实现了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目标。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征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分别为9408万元、6363万元、710万元、1465万元、379万元、302万元。支出基金分别为7979万元、5608万元、1047万元、101万元、357万元、129万元。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17649人,参保率、续保率均达98%。全面落实各项社保待遇。2011年至2015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150元提高到200元,为3633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3271.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2011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015年的人均360元,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金1047万元。统一调整全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工资,人均月增加养老金575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直发率达到100%。
——人事人才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共招录公务员120人,专业技术人员190人,补充民生就业、基层服务、特岗教师等项目工作人员223人。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完成了140名公务员登记、847名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核和2500(人次)公务员培训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定下发了《肃南县县内专业技术职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人才激励机制,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一线建功立业。对132个事业单位的1463个岗位完成续聘工作,重新核算确定部分中高级岗位限额。累计完成职称评审651人,其中:初级373人,中级194人,高级84人。为695名农牧村实用技术人才评审职称,其中:农民技师99人,农牧民助理技师504人,农牧民技术员92人。完成专业技术人员晋职前培训5299人(次),完成公修课继续教育培训4458人(次)。
——各类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5%以上。评定命名县级诚信示范企业2户,诚信企业7户,实现书面审查年检企业全覆盖,劳动年审率均达100%。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4次,覆盖面均达100%。共检查1544户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及用工等情况,日常监察覆盖面均达100%,发放责令整改书59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294份。在县城及乡镇11个建筑工地设置农民工权益告知牌11块,设置率达100%。共受理各类劳资纠纷投诉案件81件,处理81起,清欠补发拖欠工资额3094.2万元,涉及人数1748人,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强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肃南县矿山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新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10万元。认真做好劳动争议和信访案件处理。共受理劳动争议案65件,结案65件,受案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共接到县政府和信访部门转交的信访案件127件,及时处理完成127件,受案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把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着力在机构设置、设施配套、制度完善、规范服务、队伍建设、效能提升等方面下功夫,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心下移和服务延伸。目前,共建成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8个,社区(重点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19个,覆盖全县的县级、乡(镇)、社区和重点村(指各乡镇片区代办点所在地村)三级人社服务平台体系初步形成。着力构建一体化、全方位、网络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保经办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金保工程”和“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城乡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主要业务的一体化应用系统全面建成。
二、“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宏观背景。“十三五”时期,是我县率先在全省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的攻坚克难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实践中的地位作用将进一步凸显。新的经济社会形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也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和更加严峻的困难挑战。我县必须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仍需加快规划和推进,人力资源就业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农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仍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社保体系还不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较大,参保“前扩后断”的现象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某些方面还不能很好地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尚未实现。三是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各类人才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载体集聚能力还不够强,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和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尚未形成,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各类群体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有待解决,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五是劳动维权难度加大。随着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的压力。妥善处理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渠道还不够通畅,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六是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农牧村公共服务机构还不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咨询系统等方面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人社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三、“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十三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率先在全省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肃南目标,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县战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坚持市场配置。以市场为导向,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在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自由流动。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公开、公正、有序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坚持公平共享。统筹城乡和区域,统筹各类人群,建立覆盖全民的公平、统一、规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重点地区和困难群体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突出解决大学生、企业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城乡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人事制度管理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
(一)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创业创新,以创业引领带动就业,劳务经济质量和层次实现同步提升。全县城镇新增就业累计4000人(次)以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累计3500人以上,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累计750人以上,创业培训累计600人以上,就业技能培训累计4000人以上,职业技能鉴定人数累计2700人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00人(次)。新发展劳务中介机构3家、劳务经纪人10名,输转劳动力1750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1000万元。
(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努力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到“十三五”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9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续保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100%,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偿、失有所助的工作目标。
(三)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积极营造招才引智的良好环境,加大高层次、高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设一支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到“十三五”末,保证全县各类人才达到5350人左右,其中:党政人才750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1200人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00人左右,农牧村实用人才2500人左右,技工人才600人左右。
(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实现企业劳动者工资收入总量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体系基本形成。
(五)人事制度管理更加健全。基本建立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相衔接的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继续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核奖励、调配交流等制度,基本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更加完善。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坚持“重在预防、善于调解、积极稳控”的原则,不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劳动监察预警和部门联动调处机制。全面推行劳动监察“两网化”执法模式,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完备、规范运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全县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三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覆盖率和结案率达到100%。
(七)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围绕“以人为本”的宗旨,大力推进城乡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协调、监察执法、人事人才等业务和服务对象、服务功能、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构筑城乡一体化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乡(镇)、社区(重点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建设,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以金保工程为支撑,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障卡为核心的“一卡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各项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卡通”实现全覆盖。
五、“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一)助力创业创新,着力构建就业创业服务新机制。一是坚持把创新创业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第一动力,认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优惠政策,紧紧围绕全国小微企业“两创示范”基地城市建设,构建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格局。二是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政策服务体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创业创新各项扶持政策,结合县域实际,进一步梳理出台配套措施,着力推进城乡创业一体化工程,促进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经济规模与就业容量的同步增长。三是健全完善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体系。坚持把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作为提升各类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和破解就业难题的根本措施,积极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实施农牧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技能人才、企业新招用工、两后生等重点人群职业培训工程,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层次。四是健全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体系。巩固和扩大省、市、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成果,强化个人创业就业担保贴息贷款引导、创业典型带动等措施,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五是健全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搭建劳动者求职双选平台,全方位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小贷扶持、人事代理等“一条龙”服务。实施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提升工程,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原则,稳步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努力打造“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六是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制度,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每个家庭有劳动能力成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推进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二)注重统筹协调,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险改革政策,积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和规范各类政策衔接转续制度。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扩面,努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着力解决参保资源底数不清,重复参保和断保、漏保问题,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民覆盖和精确管理。三是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升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逐步缩小相关群体的保障水平差距,使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是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完善社保基金日常稽核、专项稽核和举报稽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反欺诈联合工作机制,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五是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保险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规范的管理服务流程,实施统一的服务标准,全面提高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改进服务手段,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便利性,提高服务效率。
(三)创新发展体制,大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一是积极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力度,将人才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人才发展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加大人才工作考核权重,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加强人才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引导人才培养方向。建立健全人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常态机制,大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双联”行动人才智力帮扶机制,选派专业人才到“双联”点服务,帮助指导产业发展,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培养乡村实用人才,提升致富带富能力。研究制定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流动的政策,打破身份界限,促进党政机关之间、企业之间、事业单位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各类人才有序流动、合理配置。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设定专业门类推行“凡晋必下”制度。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向重点行业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政策,加大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力度。二是加大重点人才开发力度。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建设,每3年选拔10名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每年筛选2-3名优秀人才作为市领军人才后备人选,每年扶持一批青年精英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完善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围绕全县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搭建平台,采取院(校)地(企)合作、科研攻关、技术入股、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优秀专家学者服务产业发展。围绕留住用好现有人才,实施专项人才配置计划,坚持每年培养重点产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名左右,促进人才配置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相协调。
(四)全面提质增效,提升劳务经济质量和效益。一是培育壮大市场载体。健全完善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培育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壮大市场载体,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理有序转移就业。二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攻坚计划,建立多元化培训模式,以劳务品牌和各类示范性项目培训为依托,加大农牧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农牧村劳动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保护,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1+16”精准扶贫方案,紧扣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对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根据贫困家庭劳动力自身特点,结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在建、新建项目用工需求,分阶段对全县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实现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三是打造特色劳务品牌。认真组织实施“裕固百灵”劳务品牌,发挥特色、优势工种的带动效应,围绕我县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特色餐饮、歌舞演艺、民俗体验等文化创业项目,引导农牧民广泛参与旅游产业开发,加速推进我县劳务品牌特色化,全力培育新的劳务经济增长点。四是发展境外劳务市场。积极开辟境外就业基地,创建境外劳务品牌,不断发展和依托境外中介机构和境外经纪人,依托跨国工程和境外项目,不断拓宽输转领域。五是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实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整合资源,创建一批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园,鼓励和支持农牧村劳动者在农牧副产品加工、特色种植养殖、餐饮旅游及农牧村服务业等方面进行深度开发,创办小微企业,给予税费减免、提供金融信贷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鼓励更多的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农牧村“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支持农牧民网上创业。力争到2020年底,培训返乡创业人员100人(次),登记认定回乡创业人员达到200人(次)。
(五)服务保障并重,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力度,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标准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农民工欠薪隐患提供支付保障,并全力推行农民工工资由银行代发制度。二是继续搞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对欠薪问题严重的施工企业实行红黑榜制度,公开曝光,并在招投标,银行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逃薪、侵害劳动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和“服务窗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原则,继续推进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乡镇、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六)资源服务兼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统筹城乡、保障全民、精确管理、效能经办、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优化经办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相适应、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可及性。二是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做好“金保工程”二期规划设计、项目立项、软件开发工作,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全县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实现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业务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以网络为依托,重构和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实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业务全过程的管理,为宏观决策、基金监督和公共服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三是加快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在所有乡(镇)全部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乡镇、社区(重点村)五级网络互联互通,重点行政村普遍实施社会保障协管员制度。
(七)搭建平台载体,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基地项目建设。一是农牧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教中心等现有设施,整合培训资源,力争到2020年建成农牧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二是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依托职教中心,推进肃南县综合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三是各类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巩固提升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培训、融资、培育、孵化等服务功能,着力推进各级园区晋等升级。“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县新增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2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8家。四是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试点建设。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示范,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就业特色鲜明的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乡镇、社区,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返乡创业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把规划确定的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主要指标作为优先发展目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年度考核计划,健全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发展改革、人社、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相互配套、互相支撑的运作体系,共同推进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的实施。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及实施条例、法律法规,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自治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良好法治支持。
(三)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作风效能,努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合理选配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能力较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四)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成就、经验和思路,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