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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十四五” 食品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2 15:0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081 发文字号 肃政办发〔2022〕2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4-02 15:0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肃南县“十四五”食品安全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肃南县“十四五”食品安全发展规划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市、县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肃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肃南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总体状况稳定向好。

1.党政同责更加强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食安委主任,及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修订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事故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市民获得感更可感知。积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大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软硬件基础,完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实现群众诉求渠道更畅通、流转处置更高效,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升服务能力现代化水平,市民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3.食品监管更加透明。通过实施阳光智慧餐饮工程,全县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良率达到100%。持续推进“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实现食品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4.监管执法更加有力。实施“互联网+智慧监管”,推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平台数据归集共享,科学统筹食品安全巡查、检测等任务。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和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公示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等信用信息。

5.监管服务效能更加显著。强化技术支撑,完成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取得资质认证证书,检测能力大幅提升。优化审批流程,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食品小摊点、小经营店和预包装食品行政许可办理权限。

6.社会共治基础更加牢固。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格局,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座谈交流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安快线”APP网络培训考核,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等方式实施自律管理。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食品安全发展同样面临诸多机遇。

1.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为食品安全工作注入强大动力。党中央、国务院把食品安全工作上升到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要求,发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省委、省政府将食品安全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高度来部署。市委、市政府立足长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2.食品安全领域系列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国家、省、市三级食品法律法规日趋完善,国家层面修订、颁布《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省级层面发布《关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约谈办法》《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等法规、规章,食品安全监管的法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3.以5G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突破为“互联网+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信息化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在“十三五”期间的积极探索中启用的“互联网+明厨亮灶”“陇上食安”等系统,视频远程监管、自动识别抓拍违法行为等信息化监管方式,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提质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

4.公众意识普遍提升为社会共治营造了良好氛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消费需求从“解决温饱”升级为“营养健康”,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关注度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外,通过多年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质的提高,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共识基本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机制建设。

(三)面临挑战

“十三五”期间,一些制约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同时新的风险矛盾不断涌现,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还有差距。

1.软硬件基础与城市发展水平不匹配。一是本地产业规模化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占95%以上,其中小微餐饮占比达80%,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难题仍然存在。二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问题屡禁不止。三是从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意识薄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能有效执行。

2.源头性风险管控有待加强。一是食品供应对外依存度高,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不畅,仅靠流通环节监管效果有限。二是追溯体系信息化程度不高,在大中型商铺、农牧产品市场仍依赖于人工索证索票、登记进货台账等原始手段,信息化应用占比不高。三是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建立的追溯系统相互割裂、信息不互通,没有形成完整、高效的全过程追溯链条。

3.监管能力难以适应专业监管要求。一是大市场监管体制下基层普遍面临执法装备不足、监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智慧监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日常监管中应用较少。三是各监管部门间以及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还不健全,对违法者的信用联合惩戒威慑力不足。四是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食安办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乡(镇)、村(社区)食安委联动不够紧密,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抽检绩效需优化提升,对小作坊、小摊贩等非主渠道抽检力度不够,对抽检结果的大数据分析应用较少,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未与追溯有机结合。

4.社会共治力量没有充分激活。一是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不够,不能有效引导行业协会通过自律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评议考核参与度不够。三是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仍需提升,不少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知不足,公众仍然容易信谣、传谣。

5.疫情导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加。一是疫情暴露出某些环节监管存在不足,冷链物流和仓储缺乏统一标准,冷链企业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增加了冷冻产品安全隐患。农贸市场、肉类加工厂等长期处于低温、潮湿、密闭环境的场所管理仍有疏忽,增加了病毒传播风险。二是生鲜果蔬配送、外卖零售和网络订餐呈爆发式增长,对其食品安全质量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总体策略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眼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打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切实提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水平,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全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策略

1.党政同责策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坚持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2.先行示范策略。坚持继承与创新,总结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经验,创新创优,提升绩效,努力打造落实“四个最严”的样板区、实践“四有两责”的先行县、促进社会共治的带头县。

3.法治保障策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培养食品领域法律人才,不断提升监管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持续增强生产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切实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行业守法”的治理格局。

4.智慧监管策略。准确把握食品行业发展新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突出科技引领,实施“互联网+监管”,不断优化监管流程,推进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5.主体责任策略。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管理体系、开展食品先进标准和技术研发应用,不断提升主体责任落实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失信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治理行业潜规则,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6.全链条治理策略。针对食品安全输入性风险,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区域间、部门间监管合力,严把县外生产、市场准入、县内供给、餐饮消费四个端口,加强源头和运输各环节风险把控。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和专业服务机制。

7.立体监管策略。发挥“大市场”综合监管优势,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完善食品“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立体监管体系,实施“巡办分离”,以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以检验检测精准确定问题,以执法惩处解决问题,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

8.阳光透明策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公众关心关注的办事指南、检查记录、抽检结果、违法处罚等信息及时公开并加强解读,消除信息不对称,推动建立监管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相互信任、相互监督的局面。

9.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策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行业共性问题研究治理,发展学习先进、快速、便捷、精准的检验检测技术,强化风险因子大数据分析,提升问题发现率和风险预警精准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

10.社会共治策略。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加强政策引导,依托平台载体,促进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食品安全服务领域,优化社会各界参与治理的有效模式,实现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制度+科技+责任”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全面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实现信息化追溯,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10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违法犯罪大幅减少,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食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理顺县、乡(镇)、村(社区)监管事权。各乡(镇)政府(含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玉水苑管委会)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健全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机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县、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各负其责、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

3.推动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加强培训考核,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控制,落实产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定期自查评价,鼓励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引导生产经营者强化守法合规和风险防控意识。在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4.深化跨区域联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统筹协调、联合行动、政策研讨、联动宣传、交流考察、综合治理等领域全方位合作,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5.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加快现行食品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食品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探索建立食品案件简易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二)构建严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

6.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对不同风险等级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比例和频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

7.改革完善抽检制度。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和实施抽检计划,加强评价性抽检,提高抽检批次数和抽检项目覆盖率,重点开展高风险品种抽检,加大对非主渠道供应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管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升食品快速检测风险初步筛查效能,强化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并及时追溯来源;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建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检验检测市场服务环境,不断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使监督抽检重点更突出、力量更集中、效果更明显。

8.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食品行业潜规则研究,强化研究成果应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原料的监测,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险分析模型,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共享。

9.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化应急演练;建立专家应急决策咨询制度和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食品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增强抵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热点,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及时精准做好舆情应对。

(三)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

10.优化市场准入机制。持续深化许可管理“放管服”改革,实施“不见面”审批和全程信息公开,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推广食品经营许可视频远程审查。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管理。

11.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强化产地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合格证与追溯信息“二码合一”,强化对县外供应农产品基地的外延监管。加强屠宰场监管和抽检,完善县外生猪供应备案等政策措施,实行“活禽市外集中屠宰、全程冷链配送”,保障禽肉安全供给。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开展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特殊食品等重点品种质量提升行动,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12.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持续提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的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工作。加大对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用盐等大宗食品的抽检力度和追溯管理力度,开展散装酒、食用盐经营专项治理,加强冻品冻库和现制现售食品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加强对退(换)货、回收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督促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13.加强餐饮服务监管。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实施餐饮违法记分,严厉查处使用病死畜禽和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农村聚餐等重点单位的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效率,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管理责任,严格实施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全力清除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违规经营行为。

14.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控,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食品进口监管政策。坚决查堵疫区、核辐射区食品非法入境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强化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与服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15.加强特殊食品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不按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违法行为;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资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规范营销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方式营销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16.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加强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的五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食品直接接触但不纳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范围的相关生产企业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无照、使用回收塑料原料、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管理,要求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标准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质量和餐饮服务行业形象。

(四)构建优质食品供给体系

17.完善食品标准体系。持续完善适应城市定位和行业需求的食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18.培育高品质城市品牌。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本土食品品牌,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加强食品连锁经营品牌推广,推进安全、营养、健康食品工艺优化创新,培育以营养需求为导向的健康食品品牌。

(五)构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19.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发展服务政策,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挖掘培育一批有潜力、有实力的初创型企业。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和配套设施。促进农牧业、食品工业、餐饮业、零售业与旅游、文化、会展、电商等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大力发展数字化食品冷链物流。

(六)构建专业技术保障体系

20.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强化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线上线下系列专业化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和第三方监管服务队伍,增强队伍的监督检查能力。开设食品安全网络课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员网络考试平台,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通过网络培训和考试获得从业资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2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对食品检验检测方法的研究。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加快检验检测中心规划建设。发展社会检验检测力量,提升市场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检测机构检测水平,推进检验检测数据互补共享。

22.实施“互联网+”监管。建设统一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动原有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检测、产品追溯、信用管理等业务系统整合优化,及时准确汇聚监管数据,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推进部门间关联业务数据开放衔接,促进跨部门、跨区域信息互认共享,健全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企业自建追溯系统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七)构建严厉权威执法体系

23.强化基层综合执法。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县、乡(镇)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装备配备和能力建设,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合理配置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协管员职责清单,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增强协管员队伍的归属感和稳定性。

24.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开展整顿治理,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规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支持县消费者委员会提起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食品“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食品网络交易“清网行动”,推动形成竞争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八)构建社会共治共享体系

25.建立激励约束并重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公开功能,逐步实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公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构建部门间、区域间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建立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源向诚信企业倾斜。

26.形成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格局。支持食品行业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水平,鼓励社会组织设立食品安全公益基金,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交流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营造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构建以市民满意度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评价体系。

27.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打造全媒体科普宣传矩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持续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同时,将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倡导培养健康膳食习惯。

28.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健全对外交流合作机制,搭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构,主动公开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媒体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四、项目建设

(一)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计划投资600万元,修建1幢四层2000平方米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用房和从业人员培训中心,主要用于培训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

(二)基层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为切实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等重点,计划投资150万元,修建1个基层市场监管所(明花)。

(三)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随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抽检品种、检测项目指标的不断增加,加之技术人员匮乏、实验室资质取证困难。“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60万元,对检测实验室进行改造提升,招录2-3名检验检测专业人员,分批次对人员开展3-6个月专业知识培训,力争1-2年内取得资质并进行项目扩项,不断提升我县食品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基层执法装备建设项目。采取租赁等方式解决基层监管机构执法车辆配备难题,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和质量。同时,将执法装备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将执法服装、食品抽检、药品检测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共同谋划、共同部署、共同落实、共同检查、共同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的县、乡、村(社区)三级分工监管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完善食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互通信息、研讨会商,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经费年度财政预算制度,确保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建设资金到位。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充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资金投入,确保监管执法、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经费支出。完善食品安全项目经费管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高效、合规、合理,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经费。

(三)加强制度规范。以《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围绕肃南县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现状,形成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围绕本规划,制定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推动相关重点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立项、开工建设,支持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应用,强化科技对食品安全的支撑作用。

(四)加强监督评估。县食安委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办力度,建立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责任追究制,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督查部门要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引入群众测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机制,探索第三方评价方法,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综合考评机制,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及导向作用。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动态跟踪、实施绩效评估,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