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5〕10号)和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张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张掖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张财预〔2025〕31号)(以下合并简称《目录清单》)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的编制调整时间截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征收范围、征收依据、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此次更新主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部分收费项目的征收依据、资金管理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二、2025年5月1日以后中央、省级新设立、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具体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将及时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缴纳。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省市驻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反映。2024年印发的《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张财预〔2024〕40号)同时废止。
财政局联系人:李艳琴 联系电话:6121984
发改局联系人:马雪娟 联系电话:612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