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强、陈振斌、陈少雄、韩小琴代表:
你们在自治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大泉沟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
2024年11月13日,我局按照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搬迁计划的函》(甘资办函〔2024〕229号)要求,上报2025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计划129户(均在马蹄藏族乡),马蹄乡政府本着应搬尽搬、应搬先搬的原则积极推进129户搬迁工作时,在后续宣传动员过程中,大泉沟居民搬迁意愿发生变化,在原有129搬迁指标的基础上,又新增搬迁对象15户,达到144户(集中安置124户,分散安置20户)。
马蹄乡大泉沟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设,是通过拆迁款补助、贴息贷款、群众自筹及政府配套基础设施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方式得以顺利推进。该项目选址于大泉沟中心小学原校址,规划用地面积96.53亩,项目总投资3511.17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739.17万元,配套设施投资1772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自建房主体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将更多的项目资金优先并重点投入到搬迁项目中,以保障搬迁工程的每个环节都能顺利推进,实现无缝对接;持续强化后续产业发展,全面、系统地规划和推进马蹄乡大泉沟集中安置点的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长远效益。通过科学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升安置点及周边区域的产业支撑能力,为当地居民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就业机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感谢你对我局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深入的建议。
联系电话:0936—6121353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